读林燕妮的《青春之葬》有感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读青春始于谎言有感”。
姓名:钟丽萍(C2013-0006)题目:读林燕妮的《青春之葬》有感
感想/赏析
在这本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来自不同背景的人,对爱情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及向往。先由女主人盛世华讲起,她对感情的态度先后反映出少女时代及都市现代人的爱情观。笔者在此先说出女主人公与其他异性的感情瓜葛,从中分享自己的感想。
第一个是李颀,有着帅气的脸庞,是无数少女的完美对象。李颀的身边围绕着无数的女生,但是他的心在遇到盛世华的那一刻已经被她俘虏了; 世华第一眼见到李颀,同样地被他俊俏的脸孔所吸引。当李颀被世华征服时,她渐渐对他失去探险的兴趣。原来初恋不是像她想象中那么轰轰烈烈,而是那么简单而平凡。李颀的世界只有她,但世华的生活不止只有他。她要应付学校的活动、课业及母亲反对她交往的压力。笔者认为一个入世未深的少女要面对那些问题,这时候最需要的是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好让她调解情绪,从生活中找到一个平衡。偏偏李颀比世华更脆弱,只懂得缠着她,他的痴情令到世华倍受压力; 身为二十二岁的男人,把自己的软弱和自卑表露无遗,此认命的性格不是一般人所接受。从另一个角度看,男人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才会把自己的真性情表露出来而不加掩饰,他是没有错的。
直到李颀生病的时候,加深了世华对李颀的了解。世华在感情的处理是很理性,因为她从来没想过为了李颀放弃去美国留学。盛妈妈多次在言语上当面侮辱李颀,这令到世华对于李颀产生一种亏欠之情。再加上她在出国留学期间,曾经与不同的男性约会,增加了愧疚感。为了补偿李颀,她在十八岁生日那一天,令李颀误以为自己的第一次是给了他。
十年之后李颀已经变成当红的明星,他拥有以前没有的名利、物质。为了能维持眼前拥有的一切,他不能马上答应世华,与她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一个人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往往是最幸福的,起码作决定时不需要有太多顾虑。这与世华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她已历经沧桑,只想跟一个自己爱的人回归平静的生活。李颀却不舍得放下那些名与利,要让寂寞已久的世华等他三年时间,无论怎样他对世华的真心是不容置疑。世华对李颀的感觉始终没有改变过,正如十年前那样,他不了解她,他的爱同样让她负担不起。她是因为寂寞、觉得亏欠,才与李颀发生关系,加上他是她最熟悉的人,从他那儿得到性方面的满足,是比较安全的事情。
第二个男人王法松。法松出身于富裕家庭,他是世华的青梅竹马。他对盛华是放了很深的感情,可惜“襄王有梦,神女无心”。本来世华出国留学,本应留在法松的家里,受到他的照顾。世华去美国留学的初衷是要摆脱父母的管束,展开多姿多彩的生活,法松对她的处处管制与照顾犹如一个巨大的鸟笼。后来世华很任性在没有知会法松之下,离开了他,报读其他大学。
法松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他有钱,成绩又好。笔者认为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法松的潜意识使他很自然认为其爱情一定是顺利的,就凭他跟世华从小玩到大的感情基础。他向世华表示已经视她为结婚对象,世华没有给予任何答复和直接拒绝。我想法松一厢情愿觉得她接受了自己的感情,那样就可以很清楚解释当世华离开他之后,他会有失恋的感受。法松将这份感情看得太重,所以后来去找世华的时候,才会将从香港寄给世华的信件,特意丢在地上。世华不辞而别的行为显然令到一个自信心极高的男孩感到难堪。伤得法松最伤的一次,是在世华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她不肯跟法松坦白自己的感情事,唯一可以告诉法松的就是她不爱他。
到了十年后,监制叫她去邀请大律师王法松上来自己主持的电台节目时,她显得勉强,她怕自己还没得到法松的谅解。见到法松之后,她第一句是讲对不起,这句对不起因为从来没有公平对待法松和曾经无意伤害了他的心。法松都不是一个小器的人,他答应上世华主持的电台节目,表现出他对于过去的一切已释怀。世华在访问法松期间,问他对于婚爱情的看法的时候,法松表示自己不容许有婚爱情的存在。世华有一瞬间的失望,我认为她不是希望与法松发生婚爱情,而是曾经爱过她的人,在他的心目中的位置已被取代感到落寞而已。女人是一个渴望爱且自私的动物,尤其像世华这一类,即使不爱对方,也希望自己可以在曾经爱过自己的人心目中有一个位置。至少精神上她不会那么失落,她只是想在法松身上寻找一份安慰,这份安慰可以减轻她的孤独。
第三个男人是朱祖创,阿祖是盛世华到了大学时候认识。这位男孩跟世华一样有刻骨铭心的爱,无奈其女友当他是玩物,还跟不少男人发生关系,这令阿祖颜面尽失。世华的痛是李颀,阿祖的痛是他前女友施维亚,世华见到他的时候总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为了帮阿祖出一口气,世华故意在阿祖前女友面前显得亲密。世华的照顾令阿祖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偏偏阿祖就是不争气,总是受不住施维亚的引诱。每当施维亚重投阿祖怀抱时候,他就毫无原则的接受。后来阿祖反复思量,发觉自己跟世华一起的时候舒服,施维亚只当他是备胎。可惜一切已太迟,世华那时已经有了男朋友 —— 程安雄。
不过我觉得阿祖与世华并不是互相相爱,只可以说得上互相喜欢。阿祖太爱前女友了,让她伤得太深。越爱一个人,就会越怕失去她,施维亚的背叛令阿祖步步为营。或许他只是感到累了,不想再谈一场伤痕累累的爱情。世华明白阿祖在感情受过的伤害,自己曾经痛过; 她不想好朋友继续痛下去,所以帮阿祖治疗心中的痛。他们之间的感情更像是惺惺相惜的知己之情。十年后,阿祖已经结婚。当他知道世华要访问自己的时候,仍然是很兴奋、热情。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当年一样,从来没有减少过; 老朋友十年后重遇,居然一点生疏感都没有。
第四个男人郎尼。郎尼是在大学食堂炸鸡的工读生,他天性乐观、自信。他总会在世华吃饭的时间,注意她的举动,偶尔跟她聊聊闲话。他向世华表白过,说先挂号以后有经济能力再追她。他是属于事业型的男性,或许他认为爱情是需要建立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下,好让他将来的伴侣可以过着舒适的生活。我想世华是喜欢跟郎尼聊天的,因为他总会很像大哥哥关心她,不过世华最多只当他是情谊极深一个追求者。到了十年后,郎尼已经可以给到世华一个稳定的生活。女人终归需要归宿,他无疑是世华最佳的选择,也是唯一可以让世华依靠的人。但是爱情是很奇妙的,即使他的条件再好,都比不上世华心里面住了十年的人。
第五个男人安雄。他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而且还是许多人崇拜的资优生。安雄的性格是比较孤僻,他的朋友不多。世华功课上不明白的地方,会向他指教。他将自己剑击所赢的盾牌送给世华,表明了世华在他心目中有一定的位置。安雄帮世华租了一间小白屋,他们就很像小夫妻般生活在那间屋子,而且他从不侵犯她。盛华在安雄身上找到她从没有得到的安全感,跟他在一起,她没有压迫感。安雄的爱情观是极端的,他曾向世华说过:“要是你爱上了别人,不要告诉我,不要让我知道”,“你第一次背叛我便会跟你一刀两断”。世华第一次叫他娶自己的时候,他认为爱哪有那么简单,想让世华见识多一点,免得将来后悔。我想世华原本真的打算与安雄长相厮守,因为他们相处得非常开心。甚至连世华有了其他人骨肉的时候,安雄仍然接受她,还说要娶世华。安雄是性无能的,当时世华还是很年轻,她觉得跟安雄就算只是帕拉图式的婚姻,他们都会过得很愉快。不过日子久了,世华就觉得这段婚姻是不正常,三年后她提出离婚。离婚的原因不只是性需要得不到满足,其实最大的关键是她最爱的人是孩子的爸爸。
到了最后一个男人安邦。安邦是安雄的弟弟,其性格比安雄活泼,最喜欢就是扮大猩猩哄世华笑。他们的认识只不过是短短几日,却建立了一份深厚的感情。世华伤心的时候,安邦一直陪着她。表面上没有给予任何安慰,但是世华从眼神和嘴角感受到他的关怀。到了后来,盛华对安邦有性冲动,更是大胆的引诱他。他们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发生了性关系,世华更怀上安邦的孩子。
世华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安邦,她最在意的处女情结居然给了一个认识不够十日八日的他。发生性关系之后,安邦选择将哥哥性无能这件事告诉世华,是因为他了解世华,他知道世华肯定选择哥哥。他们都顾虑到安雄的感受,所以明知道彼此间的心意,继而选择逃避,将这份爱藏在心中。十年后世华重遇安邦的时候是相当激动,激动到不肯把墨镜摘下,怕自己的泪水会忍不住涌出来。可见十年后世华始终放不下安邦,安邦何尝不是一样? 他了解世华,不过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能力给了世华一个安稳的生活,艺人的工作是充满变数,再加上顾虑到哥哥,所以不肯接受世华的感情。庆幸的是到了最后,他们终于勇敢面对爱,决定在一起,不管将来如何,他们决定要一起走下去。
在盛世华的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了现代女性对于爱的复杂心理。十年前,世华选择了安雄,然而这段婚姻是不幸福。十年后,世华的选择有郎尼、李颀、安邦。她偏偏选了安邦,他们没有一起生活过; 对于28岁的世华,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从理性的角度去分析,无论是李颀或是郎尼,都有一个值得在一起的理由。至少她曾经和李颀相处过,朗尼可以给她一个稳定的生活。即使到最后发觉彼此不适合在一起,她至少有一笔钱、一个保障。安邦既没有钱,又没有跟世华一起生活过,试问世华还有多少青春跟机会可以重新来过? 世华的选择反映出爱情是没有分先后,爱是无法用理智的言语作出说明; 付出得多的人,未必会得到相同的回报。世华选择安邦就只因为“爱”,她的心灵与肉体都需要他。
这部小说是1998年出版的作品,作者的思想非常前卫,她能够捕捉到都市女性心理状态,即使放到现代来看也不会觉得变扭。虽然说现代女性已经很少有处女情结这种看法,不过至少我们从女主人公的爱情心理可以了解到,现时香港很多独身主义者,她们不是没有条件,而是太有条件,不知道应该怎么作出选择。她们不敢爱是因为缺乏安全感,并不是所有的都市女性都那么现实,以金钱和事业作为择偶标准。
所谓一样米养百样人,大学时期有个叫施维亚的中国留学生,她与盛世华形成强烈的对比。她是朱创祖大学时期的女友,基本上是一个没有坚洁观的人。她曾经对世华说过:“我想要很多男人,很多方便,很多钱。” 可见维亚喜欢在生活中寻找新意,同一个性爱对象,她会觉得闷; 最大的嗜好应该是征服不同的男人,以获得优越的成就感。玩物之中最忠心的是阿祖,当玩其他男人玩到厌的时候就会找他,或许维亚认为阿祖是没有可能离开她的人。她的心理是很容易掌握,只不过当男人是木偶,帮自己完成目标的工具而已。
不过维亚的下场是悲剧的,高傲的她,后来接受不到连一直在自己身边的阿祖都拒绝自己而选择自杀。我相信维亚是喜欢阿祖的,她曾经要求阿祖娶自己,但是阿祖的心当时开始倾向世华,拒绝了维亚。维亚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她无论怎样还是要成为胜利的一方,所以选择自杀,因为她了解阿祖,她知道他会为她伤心一辈子。无可否认十年后维亚依然是阿祖心中的痛,但是这种经验反而促使阿祖更加珍惜他自己爱的人,他并不是一辈子活在伤心的阴影中,不见得维亚这个自杀是个全赢的决定。
此外,小说中似乎暗示越简单的女人越容易得到幸福,朱创祖的妻子露比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她受的教育不多,在人们眼中,其暴发户的作风是俗气。不过从她的举动、言语,读者不难发现其实她是敢作敢为,不做作的人。露比曾经被男朋友抛弃,她还因此寻死,幸得阿祖阻止,由此证明她是敢爱敢恨的人。无论基于什么理由令到后来她爱上阿祖,是感激还是日久生情,至少我们可以知道她对阿祖是真心、毫无机心更加不会为了钱。本来世华对露比存偏见,想阻止阿祖带露比一起上电台节目,但是经过阿祖一番的解释,她开始认同阿祖的说法。世华的情路之所以会走得那么曲折,就因为太顾虑安雄。爱情本来就是自私,考虑他人的感受,不止伤害他人,同时伤害了自己。世华是安邦互有爱意的,结果世华却嫁给安雄,结婚不到三年便离婚。三个人在十年来都过得不幸福,最可笑的是世华跟安邦还以为自己很伟大,实际上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男人是很重视自尊心,他们需要的不是同情的爱。露比就不会考虑那样多,对她来说,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 如果她对阿祖只有感激,没有爱情的话,我想她会选择做牛做马而不是嫁给阿祖。
到最后是盛妈妈,盛妈妈跟伍家伯母说过“我不是必要女儿嫁得大富大贵,但总不能够滥交。” 我们可以很清楚看见两代人对爱情的思想,对于盛妈妈来说,女孩子是应该洁身自爱,坚贞观是相当重要。纵使在世华到外国读书后,她仍然希望自己的女儿守着自己的节操。
其实盛妈妈并不是一个完全现实的人。如果她是见钱开眼的话,十年后的李颀,已经事业有成,她大可以劝自己的女儿跟他一起。盛妈妈对李颀无论是在十年前或是十年后的态度都是一样,他是一个跟无数女孩睡过的浪子,他是无法给自己的女儿幸福。相反的,盛妈妈对法松是截然不同的态度。除了因为法松家境富裕之外,自幼与世华自小青梅竹马之外,更重要的是盛妈妈了解法松的为人。加上他们两家是世交,如果女儿可以嫁给自己熟悉的人,是那么令人放心的一件事。
倘若世华照着母亲的意愿去择定伴侣,情路就不会走得那么坎坷。可惜她不是一般女孩,她的骨子里有着强烈的叛逆个性,类似那种越叫她不要做某件事,她偏偏要做那件事的人。她绝对不会甘心按照着母亲的想法为自己的感情画上句,更何况盛华一直以来就只当法松是一个大哥哥,没有爱情的成份的感情是不会长久的。但是盛妈妈不了解这一点,因为她们那一代人多数都是讲究门当户对,伍家伯母更是一个经典的例子:“要不是战乱,我也不会嫁给伍先生了。” 可见他们那一代,是以身份背景为结婚前提,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所谓日久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