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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之去个性化
最早接触狄更斯的作品是他的《雾都孤儿》,《双城记》是他迟暮之年的巅峰之作。小说中的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德法奇夫妇等革命群众。他们的形象是被失控的自己所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达雷、罗瑞和卡尔顿等。小说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以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仇恨和爱情的交织让人深思。
随着作品的展现,每个读者的感情都会发生转变。从刚开始对法国底层劳动人民生活艰难的同情和对封建贵族的愤恨,到对革命群众冷酷残害所有贵族的痛恨。例如小说中的饱满人物形象德法奇的妻子狄安娜,她出生于被侮辱、被迫害的农家,对封建贵族怀着仇恨,到后来她的坚强的性格,卓越的才智和非凡的组织领导能力都是作者所同情和颂扬的。但当革命发展到失控的阶段,她为了仇恨,在法庭上指证梅尼特医生而使代尔纳被判处死之时,尤其是当她到梅尼特医生住处搜寻露西和她女儿时,作者再也难以忍受她的一己仇恨,让她死在了自己的枪口之下。真正令我感到革命群众的嗜血成性的是最后卡尔顿走向断头台的那一刻,心中涌起的对革命群众以偏概全的盲目的憎恨达到了高潮。
当革命群众攻占巴士底狱,我们也为之欣慰,可是当革命成果失控之后,社会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从前的阶层互换了而已,受迫害的却是那些善良、无辜的人们。给我印象最深的定是两次的庭审。第一次是封建贵族作为陪审团,第二次是革命群众作为陪审团。第二次的庭审犹能让人印象深刻。即使是不识字的女裁缝,只是有个青梅竹马的朋友,而被陪审团随意地”处死”声就断送了生命,暂且将他们定义为”随意”是将之与第一次的庭审相比较而言。到对代尔纳的宣判,从处死到释放,经过狄安娜的指证,最后难逃被处死的宣判。无论代尔纳,无论女裁缝,无论银行家,当被冠之以封建贵族时,结局只有一个——被处死。
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是不是人们在受到某些刺激,如压迫和痛苦之后,会将积累的仇恨抛洒到一类人身上,就像当初梅尼特医生在巴士底狱所写的一样,他仇恨厄弗里蒙地侯爵家族,其中,不也正包括了代尔纳,而最后,代尔纳却娶了露西。
直到老师说到”去个性化”这个词才明白。去个性这一术语是由法国社会学家G.L.博恩在其经典著作《人群》一书中提出来的。是指个体在群体中或与群体一起从事某种活动时,个体对群体的认同,或以群体自居,使个体的个性融化于群体之中,从而失去了个性感。个体在去个性化状态下行为的责任意识明显丧失,会做出一些通常不会做的行为。群体活动是去个性化最常见的情景。大量研究表明,侵犯行为与去个性化有密切的联系。在去个性化的状态下,人群不分青红皂白地攻击目标,并且攻击的强度
远超寻常而不能停止。这也正是《双城记》里革命群众凶残处死所有封建贵族的社会心理原因了。
其实,这也是一种常见的社会心理现象,如普遍存在的仇富心理,仇日心理。人们往往在社会的大环境中丧失了个性的理性判断而随声附和。正如狄更斯所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这或许也可以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注解,这是值得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