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网点合同补充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商业合同安全补充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二
甲方(商品房出卖人):
乙方(商品房买受人):
今有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的商业网点,门牌地址**********号门(以下简称该房)。双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下列未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2、乙方在购买该房时已经到该房屋现场勘查,对该房及该房屋周边状况均全面了解并认可。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且乙方已获悉该房不具备政府规定的经营餐饮类
用途所需的专用排烟设施及专用隔离油污的排污设施。
3、该房交付后,如乙方或实际使用者拟在该房进行餐饮类用途经营,乙方或实际使用者必须自行解决经
营所需的相关专用排烟设施及专用隔离油污的排污设施,在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以及相邻(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需的楼上住户、相邻业户等)、物业公司的认可后方可经营。乙方或实际使用者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以及相邻、物业公司认可后,在正常经营期间,必须保证所需的专用排烟设施及专用隔离油污的排污设施的有效性及正常使用,经营产生的油污不得未经有效处理(由物业公司负责进行认定)直接排入园区管网。如无法获得政府的审批及相邻及物业公司的认可或经营产生的油污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园区管网,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需承担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外,由此产生的其它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或实际使用者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业公司无关。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园区管网造成管网堵塞的,由乙方或实际使用者需另外承担维修责任及维修费用。
4、乙方购买的网点内可能会有燃气、消防、上水、下水、供暖等配套管道、阀门或其它相关设施、设备,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已经告知乙方上述事实,乙方已经知晓并认可上述管道、阀门及相关设施可能对将来经营产生的影响。网点交付使用后,乙方或实际使用人的经营用途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及物业公司认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装修前获得消防、燃气等部门及物业公司的审批手续),同时乙方及实际使用人在装修时必须考虑便于物业及相关部门的后期维修、检查,不得将上述管道、阀门及相关设施封死,经营期间不得阻挠相关部门正常的检查、维修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需承担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外,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业公司无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红字部分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相关条款。打印时红色部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