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协议书(地上车位)原稿保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地面车位使用协议书”。
地上停车位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加强弘盛华庭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
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机动车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遵守。
一:本停车位车位置及面积
乙方于年月日购买东平弘盛华庭项目商品房套,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本次租赁弘盛华庭项目地上停车位个,车位号为楼侧号。
二: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付款方式
1、车位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租期为年)。
2、车位租赁费用标准:车位租价为:元/月,个月的租金共
计人民币元,3、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交纳该费用。
三:使用要求
1、甲方须保证车位平整、清洁。
2、甲方须定期维护停车场地交通标示等相关设施,使其功能正常使用。
3、在租赁期间,停车位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停车位只有使用权,只用于停车,没有所有权,在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对停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等他任何侵犯所有权的行为(必要时可通知物业协商)。禁止搭建或封闭,不得停放用于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或放射性危险物品的车辆。
4、乙方须接受出卖人指定的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及服务。
5、乙方需提供车辆行车证复印件一份,向甲方一次性交纳IC卡押金
150元,协议终止时持IC卡退还押金,IC卡丢失或毁损须缴纳150元重新办理新卡。
四:有关违约及其他补充约定:
1、乙方须遵守弘盛华庭《机动车管理规定》。
2、乙方将小区通行证、IC卡及车位转让第三者时,必须通知物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协议。
五、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未按时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的,本协议自动终
止。乙方擅自停放车辆的,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的双倍向甲方支付停车费用,甲方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车牌号: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
手机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