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危险品运输保障协议(非危险品备案资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危险品委托运输协议”。
地面服务代理协议之 危险品航空运输补充协议(非危险品备案资质版本)
承运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含重庆航空)服务方:
为做好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地面保障工作,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安全,提高货物、邮件和行李(以下简称“货邮行李”)运输服务工作质量,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承运方运输危险品的规定
1.1承运方严格按局方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运输危险品。
1.2承运方不在本协议主件提及的服务站点运输航空危险品货物、邮件。
1.3承运方运输的货邮行李,严格遵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中国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R1)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4承运方运输的行李,满足有效版本国际航协《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及承运方的差异要求。承运方的资质及义务
2.1承运方在本航站进行危险品航空运输之前必须取得局方的危险品运输许可。
2.2承运方只能在本航站开展经局方许可,且在服务方提供的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地面服务种类范围内的危险品运输业务,对于超出上述范围的危险品运输业务,一律不得在本航站开展。
2.3承运方在进行危险品运输前,必须向服务方提供以下资料:
①局方对承运方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②承运方最新版的《危险物品运输手册》。③承运方危险品运输的特殊条款或差异化要求。
④承运方在本航站指定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服务方在危险品地面保障工作中出现特殊情况或有疑问时能及时和承运方取得联系并得到有效回答。
承运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以纸质版本提供的,加盖承运方指定部门的公章;有变化时,承运方应及时将变化内容告知服务方或重新提供。服务方的资质和义务
3.1服务方应确保已按非危险品地面代理人的要求,向提供航空运输地面服务机场的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办理备案,并确保按照备案材料要求开展危险品运输相关业务,具体备案细则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颁发的《地面服务代理人危险品航空运输备案管理办法》(编号:AC-276-TR-2014-01)执行。3.1.1服务方应以书面文件形式告知承运方3.1条款所述备案的内容,其中应包括已备案为非危险品地面服务代理人的声明、备案类型、服务项目。
3.1.2服务方在本协议存续期间,3.1条款所述备案发生变化时,应在向局方提交变更备案材料之后,立即将变化情况告知承运方,并在局方对外公布之日起计算三个工作日内,将变化情况以书面文件形式告知承运方。
3.1.3服务方应在收到民航局备案失效通知之日立即告知承运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一份书面说明文件。
3.2服务方应建立危险品运输内部管控方案,确保员工熟悉掌握民航局关于危险品运输的管理规定,保证员工在履行相关职责时,充分了解承运方《危险品运输手册》中与其职责相关的内容,并遵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3.3服务方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危险品培训并取得资质,且服务方应保证该培训资质持续有效。
3.4服务方必须根据中国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及承运方的要求,制定程序并落实,防止收运的货邮行李中隐含危险品。
3.5服务方操作货邮行李时,应:
3.5.1制定程序并落实,确保危险品货邮不装载入承运方航空器。
3.5.2操作的含危险品行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民航局、地区管理局有关航空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同时满足有效版本国际航协《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及承运方的特殊规定及差异要求。
3.5.3对于服务方危险品操作过程中,发现或发生的事故、事故征候及违规行为,服务方必须按民航局的规定及时报告并通知承运方。
3.6服务方应接受并配合承运方的定期、不定期危险品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双方认可后,服务方应及时按要求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承运方。
3.7如承运方有需要,服务方应提供危险品运输相关的规定及操作程序、人员培训记录(包括证书及训练记录等)、留存的运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货物运输机长通知单、交接单。)。
3.8服务方应指定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承运方就危险品运输操作、保障工作存在疑问时能及时和服务方取得联系并得到有效回答。
服务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3.9服务方应建立危险品地面应急处置程序,并根据承运方的需要予以提供应急处置。在涉及危险品航空运输事故和事故征候的紧急情况发生时,服务方应配合承运方工作,按承运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3.10对于服务方在危险品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或事故征候,服务方必须按承运方的要求及时通报。3.11服务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的要求,为旅客及托运人提供危险品运输的相关信息,并确保在醒目位置向旅客和托运人提供包括危险品可视性样品在内的危险品运输信息布告。
4质量保证
4.1承运方及承运方代表有权对服务方危险品运输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4.2服务方如果不能达到本协议第3条的要求,承运方及承运方代表均有权要求服务方进行整改;同时有权要求服务方对因此造成承运方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4.3如经承运方或国家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服务方存在如下违约现象的:
4.3.1对危险品的操作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但该危险品未装载入飞机的,承运方有权扣减涉及航班地面服务费的20%。
4.3.2对危险品的操作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且该危险品已装载入飞机的,承运方有权扣减涉及航班地面服务费的50%。
5本协议作为承运方与服务方所签的《地面服务代理协议》的附件,与《地面服务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服务方正式完成在当地管理局备案之日起生效。7符合下列情况时,本协议终止执行:
7.1双方签订的《地面服务代理协议》终止。或,7.2服务方按3.1条款完成的备案失效。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协议有效期内,如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修订,经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条款。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则由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
承运方: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方: 代表(签字):签约时间: 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