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三中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书(11月17日)_试验安全责任协议书

协议书 时间:2020-02-27 16:34:3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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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三中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安全工作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l、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能力的教育培养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2、严禁打架斗殴,学生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体育竞技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地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雷电、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应按时到校,走读生放学后(住校生放假后)立即离校回家,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学生因事因病中途离校,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学校严禁学生翻越校园围墙或从其他非校门处出入学校,否则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7、教职工依法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教职工和学校不负责任。

8、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10、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擦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伤害事故或引起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严禁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推搡、拥挤或嘻戏打闹;否则,发生损害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或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2、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外食宿或吃零食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主要责任。同时学校承担连带责任。

13、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4、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5、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动为学生购买保险,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积极配合家长向投保公司申请索赔。

禄丰三中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与走读学生及家长同志签订此协议:

1、在我校规定的住校范围内但不在学校就餐和住宿的学生,可由本人和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走读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生凭走读生学生证进出校门。走读生和家长与学校签订《禄丰三中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书》,凡是签订过《禄丰三中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的学生,即认为是自愿走读,学生路途安全和责任事故一律由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负责。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只能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上学、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接送。若家长放学后没有按时接学生,使学生在校内外逗留,玩耍,发生意外,责任自负。子女在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到家,家长必须立即查明情况,跟老师联系。

3、不准学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险必须绕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骑自行车、电动车及机动车辆上学,在公路上行走时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车、爬车,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面包车、农用车等违规载人车辆,上学回家途中要结伴而行,不接触陌生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教育子女不携带刀具、铁器棍棒、易燃、易爆等物品进校。不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严禁在野外玩火。

6、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不随便在外用餐,乱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配合学校搞好疾病预防。

7、未经家长和老师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住校生到家。

8、学生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动为学生购买保险。家长必须为学生配备手电筒等安全防护用品。

9、走读生放学回家和上学途中不许进入游戏厅、录象厅、歌舞厅、网吧、饭店等营业性场所,途中不许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谈情说爱,违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10、在离校期间(时间一律以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为准),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读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以上两个协议由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本协议一式两份,学生监护人、学校各执一份。

走读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走读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走读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班级 家庭住址

家长姓名 家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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