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龙等人打架事件调解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有两个被告的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书
甲方:李勇,江西财经职业学院10级会计(7)班学生 乙方:郑伟、陈伟龙等五人,九江市供电局职工
2010年12月15日晚十九时许,陈伟龙到财院教学楼10级会计(7)班的教室,因该班女生李芬与陈是恋爱关系,陈到该班与李勇发生争执,被同学们劝阻开后,陈伟龙纠集郑伟等五名供电局职工到教室对李勇进行殴打,造成李勇受伤。经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陈伟龙等五人必须对李勇赔礼道歉。
2、陈伟龙等人赔偿李勇医疗费、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叁仟元整。
3、此调解为一次性了断,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