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完工担保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项目担保协议”。
► 项目完工担保协议是指完工担保人(通常由项目主办人或投资人担任)向国际贷款人就拟建项目可以按照约定的工期、约定的成本和约定的商业完工标准实现完工和正式运营提供完全信用保证的协议;依此保证,在拟建项目不能按约定的工期和成本实现商业完工标准时,完工担保人将负有支付赔偿金、追加项目股权投资和提前偿还项目贷款的责任。项目完工担保协议不同于传统的信用保证协议,它是国际项目融资信用保障机制中重要的一环。其基本特点在于:⑴项目完工担保是对拟建项目将按照约定的工期和成本实现商业完工提供保证,而非对借款人按期还贷提供保证;也就是说,引起完工担保人保证责任的事实仅为协议所限定的项目拖期、成本超支、不能按商业完工标准正式运营(包括不符合标准及项目停建)等违约事件,它是一种特定事实保证。⑵违反项目完工担保所引起的责任具有复杂的构成;根据违约后果的不同,完工担保人将按约负有支付违约赔偿,追加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增加对项目公司提供从属性贷款支持,直至提前独立偿还国际贷款(例如在项目停建的情况下)等责任,这显然也不同于一般的信用保证。⑶项目完工担保可以是一种全额信用保证,在违反项目完工担保的情况下,国际贷款人可以对已经投入的全部贷款损失具有完全追索权;这就是说,只有在建设项目实现了商业完工标准而正式运营后,国际贷款人才对贷款担保人具有有限追索权,才发生项目贷款的有限担保责任或无担保责任问题。⑷项目完工担保不仅须采取信用保证协议形式,而且通常要
求完工担保人向指定的银行机构存入担保存款,提供以国际贷款人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或者保函;在发生违反项目完工担保的事件时,国际贷款人可按约要求以该信用额补足超支或用于填补损失。⑸项目完工担保人通常由项目主办人或项目投资人担任(也可以由项目工程总承包人担任),但此项完工担保与项目工程担保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在通常情况下,完工担保人在项目工程发包时亦要求设计承包人、建设工程承包人、设备安装调试承包人和项目运营管理人提供相应的完工担保,以分散其完工担保风险。►项目完工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⑴完工担保人,该条款不仅须明确全体完工担保人的主体特征,而且须明确各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或个别责任性质。⑵先决条件,该条款通常须明确对完工担保协议具有支持和基础意义的法律文件,特别是有效签发的备用信用证或完工担保存款文件。⑶完工期限条款,该条款须明确建设项目为实现商业完工所需的工程完工期限、试运营期限、验收程序和正式运营期限等。⑷完工成本条款,该条款须明确建设项目按期实现商业完工标准时所需的成本限额,包括建设工程期间成本、设备安装期间成本、试运营期间成本等。⑸商业完工标准,该条款须对商业完工加以定义性规定,主要须明确项目运营的具体生产技术指标(包括单位生产量的能耗、原材料消耗、劳动力消耗等),项目产品的质量指标,项目产品的单位产出量指标,项目在开始试运营后的一定期间内稳定生产的指标等。⑹试运营与验收条款,该条款须详细列举试运营程序与管理、试
运营期间、试运营争议解决、验收机构、验收程序、验收文件等。⑺完工担保范围与数额,该条款须明确完工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在不同时期的担保责任限额、是否为完全追索权担保等。⑻违反完工担保的义务,该条款须明确完工担保人在发生项目拖期、成本超支或不符合商业完工标准等事件时所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并应明确规定完工担保人负担追加投资、支付赔偿金、增加成本超支贷款、提前偿还贷款等责任的具体程序。⑼违约事件,该条款须对不同程度的违反担保事件加以定义性规定,并须对违约事件的其他救济手段(特别是贷款人提前解约权)加以规定,在许多情况下,贷款人还要求明确累加救济手段。⑽担保存款条款,该条款须明确完工担保人担保存款的数额、指定银行、担保存款提取条件、备用信用证的签发和交付等事项。
►在项目主办人或投资人提供完工担保的情况下,该完工担保人通常要求工程承包人及与之关联的工程金融保险机构对商业完工中的可分割内容提供部分性担保,例如工程设计完工担保、工程建设完工担保、设备安装完工担保等等;此种担保通常被纳入工程承包合同内容,并且通常表现为违反完工的索赔条款和押金条款。这一作法可以有效地分散商业完工担保风险,故为国际项目融资实践所广泛接受。商业完工担保人在要求工程承包人提供部分性担保时,往往按照合同的约定也要求部分性担保人交纳投标押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等,以确保承包合同的履行。当然,项目完工担保人不可能以此来完全免除其信用担保责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