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授权委托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车辆管理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自有机动车(号牌号码)的 业务,代人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有限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初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单位(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单位经办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被委托人指机动车所有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代理单位指经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备案,有代理资质的汽车销售商或中介代理机构。
2、被委托人或经办人应核实有关的委托人情况,保证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并亲自提交本委托书。
3、委托人、被委托人和代理单位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
以下打不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