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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优秀实习队评选工作,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报范围
全校本科学生三年级末(“建筑学”四年级末)进行集中式专业实习Ⅱ的实习队。
第三条
申报条件
凡采取集中式专业实习Ⅱ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同时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实习队,均可申报优秀实习队。
(一)实习文件和准备工作
1.专业实习Ⅱ的有关文件,包括实习大纲、实习进度、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及实习队的有关制度等应齐全。
2.实习计划(日程)及实习单位人员讲课要点应于实习前一个月寄往实习单位,并做好专业实习Ⅱ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专业实习Ⅱ前应有必要的业务准备,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文件和有关规章制度,讲解实习报告的撰写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向学生进行实习前的动员及安全教育。
(二)专业实习Ⅱ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中讲师以上职称者不低于1/2。
2.第一次带专业实习Ⅱ的教师不得超过1/2。
3.指导教师与学生之比应为1:20左右。
(三)实习时间
1.实际用于专业实习Ⅱ的天数不得少于18天。
2.学生深入实习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总时间的2/3,即15天。
3.学生应有一定时间参加专业生产劳动和其他劳动。
(四)实习质量
1.认真组织实习教学活动,通过多种方法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学习,确保全面完成生产实习大纲要求。
2.严格要求,认真考核,合理评分。
3.在提高实习质量,改进实习方法上有想法,有要求,并有具体的措施。
(五)社会实践
注重生产实习的双重教育作用,组织一定的座谈、访问和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时间1-2天。
(六)安全与纪律
对学生全面负责,注意安全,严明纪律。全队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厂纪厂规行为,无重大人身、设备事故和失密、泄密事件。
(七)专业实习Ⅱ总结
专业实习Ⅱ结束后,各系(专业)要召开会议,听取指导教师作总结汇报并进行讨论,认真及时填报“校外专业实习Ⅱ指导教师工作报告表”。
达到以上基本要求的实习队方可申报优秀实习队。优秀实习队的评选工作一般在每年10月份进行。评选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退回学院,由学院负责保存。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申报:达到上述条件的实习队,可向所在学院申报。申报时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实习队(经验)总结(书面及电子版材料)。
2.全部教学实习文件各1份(书面及电子版材料)。
3.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各10份(成绩评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的应均匀分布)。
4.实习学生个人社会实践报告或小结3份。
(二)审核推荐:各学院对申报评优的实习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及专业实习Ⅱ中的具体表现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时要在“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申请表”上填写简单评语,注明所推荐各队之排序。
(三)评选: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优比例为15~30%。
第五条
评选标准
优秀实习队通过评分制产生,评分分为基础分(满分为75分)和附加分两部分。优秀生产实习队的评分必须在80分以上。
第六条
奖励
优秀实习队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一)学校授予获选实习队“优秀实习队”称号,并颁发奖状。奖状注明班级(或实习队)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毕业后奖状由所属系(专业)保存。
(二)学校为“优秀实习队”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