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培训经典语录_实习律师培训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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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培训经典语录

(2011-07-22 09:16:31)转载▼ 标签:

中国律师博客 中国律师圈 中国律师圈子 中国实名律师 杂谈

1、只有丢掉自己,才能找到自己;

2、深圳前30家律师事务所的收入是深圳所有律师事务所收入的77%;

3、深圳10%的律师占据深圳90%的律师市场;

4、证据原件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一般情况不要收取原件;

5、律师穿着,鞋子最贵,往上次之;

6、跟客户不能成为朋友,要么是客户,要么是朋友;

7、客户是衣食父母,也是终结你执业生涯的致命敌人;

8、尊重客户,也请客户尊重你;

9、法律服务复杂的、慎重的;

10、你是不可替代的;

11、不要贱卖自己的人格和劳动;

12、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世界上本来就有路,走的人多了,反而没路了。

13、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永远都有路;总在走别人走过的路,总有把路走没的时候。

14、律师业的发展速度远远滞后于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

全社会对法律服务总需求远低于律师业所能提供的总供给;

律师业已经从买方市场转入卖方市场了;行业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且竞争日趋激烈,表现在竞争已经超越了专业本身,也就是说律师在专业能力以外必须要有更广泛的能力。

竞争带来的执业成本的提高已经远远超过年轻律师的实际承受能力和心里承受能力。

15、现在,作为一名律师,除了要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外,还要广泛的社交能力、公关能力、营销等综合能力。营销,是律师不得不选择得利器。

16、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来自欲望。

17、三句有用的话:赞美别人;检讨自己,也许是我错了;现实比理论重要。

18、找到最能养活自己的资源;

19、律师的底线,不能犯规,否则,就要出局; 20、律师就是处理各种关系;

21、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字必须要是当事人本人在律师面前签字;

22、不要虚假承诺,时刻注意执业风险,风险无处不在,矛盾无处不在;

23、代理费需明确,即使原被告方和解,代理费依然按约定支付,例外除外;

24、开庭忌讳迟到;开庭中,注意发言的神态,与法官眼神的交流,发言不能老是低头;跟对方律师握手;

25、与客户交流,天气、所的情况、办公室、会议室等。客户开车时,自己坐在其旁边,帮女性及长者开车或开车门,力度不要过重。

26、形象好的律师比形象差的律师收入多14%;

27、学会倾听;

28、周一到周五穿正装;

29、看刑事卷宗,用怀疑的眼光看。

30、专业、敬业、学习、提高,经常看报刊杂志(财经周刊,三联生活周刊,新周刊,21世纪)

31、法律上所讲的事实时有证据证明的事实。真正考水平的是:事实和证据。

32、在见到犯罪嫌疑人后,让他签上所有的需要的文件并按手印,节省路费。刑事风险出在证人身上。

33、明星有出场费,律师出场也应有出场费,否则,就太廉价了。

34、没有救济权利就没有实体权利。

35、做律师千万不能程序上出错,程序相当重要,把程序搞好就不怕当事人投诉。

36、律师时刻需要冷静

37、律师费的构成:就是你花钱买律师的服务,包括说话。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只看到买瓶水需要两块钱,却认为律师说话是不要钱的。

38、慎用律师函,只对正规的公司

39、处理好吃小亏和占大便宜的关系;处理好树枝和树干的关系。

40、律师个人展业方式:自信来源于专业;诚信;吃小亏;扩大社会资源,联络酒会、聚会;学习新法规;走别人没有走过的市场等。

41、诉讼是律师的基本功。

42、律师是定性的,会计师是定量的。

43、律师=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律师就是个服务员,是服务性行业;

44、律师成功的过程:先“谋食”——“谋道”——“出道”

45、律师要学会“忍”,忍的智慧,该低头时就低头,韩信也有那个什么,都知道啊!

46、律师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以静制动,随时做好当事人翻脸的准备。

47、拿东西,取东西,送东西,取材料等,要有收据或清单。

48、对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要慎重,有风险,尤其时税收、违规操作中要了解规则,不要一味的为了迎合客户,而作出有失水准的东西。

49、您的目标我了解,愿望我明白,但极端的想法我不能满足。50、建立客户电子档案信息。

中国首席大法官是如何炼成的?

(2013-04-01 13:55:07)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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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所见所闻

沈钧儒 董必武 谢觉哉 杨秀峰 江华

中国首席大法官炼成记

2013年03月26日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周强是中国第十三任最高院院长。在他之前,沈钧儒、董必武、谢觉哉等一批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在最高院院长这个职位上,书写过法治与人生的辉煌篇章。他们,无疑都是中国大法官。湖南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履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成为中国首席大法官的消息甫一传出,周强法学科班出身的背景即为人津津乐道。

除了首席大法官,中国的大法官,究竟是怎么产生的?有何轨迹可循?

3月15日,53岁的周强,接替王胜俊,成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纵观周强履历,7年的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科班出身,10年司法系统工作履历,最终得以问鼎中国首席大法官,无疑符合实务界、学界的期待。周强是中国第十三任最高院院长。在他之前,沈钧儒、董必武、谢觉哉等一批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在最高院院长这个职位上,书写过法治与人生的辉煌篇章。

他们,无疑都是中国大法官。不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大法官”这个称谓,除了适用于最高院院长(首席大法官),也适用于最高院副院长、最高院审委会委员、各省高院院长(称谓分别为一级、二级大法官)。

严格说来,周强是继任建新、肖扬、王胜俊之后第四个首席大法官。除了首席大法官,中国的大法官,是如何炼成的?本报为此对全国除军队法院以外的55名大法官(统计截至3月18日,包括10位首席大法官、以及现任最高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现任各省高院院长),进行了实证分析。

大法官的“法”背景

回望历史能发现,新中国的首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尽管生长于战乱年代,仍旧具备着无法比拟的法学背景。

1928年,沈钧儒在上海挂牌执行律师职务。除了拥有这一层背景,沈钧儒还曾担任上海法科学院(建国后并入上海财经大学)教务长。

1949年10月,民盟创始人沈钧儒受命组建最高法院。根据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最高法院先后建立起6个分院。继任者董必武,更是在日本研修过法律,本身就是个法学家。至今,在中国法学会,还设置有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专门从事董必武法学、法治思想研究。

接任者谢觉哉和杨秀峰,受命于新中国法制遭受重挫之际。因彼时各种运动不断,新中国法制建设停滞不前,甚至遭弃。

改革开放后,法制建设进入重建和迅速发展的新时期。1997年,“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正式确立。

与此同时,最高法院任务也转移到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上来。继任者江华、任建新在推动司法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老一辈最高院院长,除了沈钧儒、董必武早年的履历更多与司法有关以外,其他院长的履历,还主要集中在党政系统。

这也与那个年代的革命传统有关。比如,郑天翔院长,早年当过宣传科科长、县长、绥远军政委员会包头工作团团长,建国后,当过北京市委书记、第七机械工业部部长等,唯独与司法系统交集不多。

专事司法的大法官稀缺

革命渐行渐远,对于大法官的法学专业素养、履历要求,越来越多被提及。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必须从法官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出,而本科以上毕业,且为法律专业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是法官必备条件之一。如果把从基层做起,在司法系统内成长的法官,称为“司法型大法官”,历任最高院院长中,真正符合这一条件的,为数甚少。

但以此分析各省级高院现任院长,就有其意义所在。根据本报记者的统计,在统计到的31名现任地方高院院长中,从基层司法系统做起,一路做至大法官的,有14名;主要以法律为知识背景的,有15名。

从从政履历来看,这些符合条件的“司法型大法官”,也不尽相同。有的有法科知识背景,有的则没有;有的是一路从基层司法系统做到大法官,有的中途辗转过党政系统。

以河北省高院院长卫彦明为例。卫彦明自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后,便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从书记员做起,后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在2012年时,卫彦明调任河北省高院,任院长。

最为稀缺的,当属既有法科知识背景,又是从基层法官做起,一直做到大法官的。根据本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符合上述条件的地方高院系统现任大法官,只有江西省高院院长张忠厚、山东省高院院长周玉华、湖南省高院院长康为民、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海萍、贵州省高院院长孙华璞等5人,仅占16%。

倘若将统计数据放宽,将基层检察院系统也计入统计数据,则浙江省高院现任院长齐奇,也属其中之一,因他是从检察系统成长起来,一路成为大法官。

半数硕士、部分海归

更多的现任地方大法官,其从政履历,则是党政、司法系统交替。比如,湖北省高院院长李静,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审一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95年,李静开始走向党政道路,至2001年,已是山东省委副秘书长。2004年,李静又回归司法系统,2013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高院院长。

有的则是,先在党政系统工作,后又回归司法系统。如吉林省大法官王常松,北大法学硕士毕业后,到审计署工作,在任吉林省高院院长之前,担任中共松原市委书记。

从学历上看,46名大法官中,有法学博士10个、法学硕士16个,硕士以上学历占57%。比如,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博士;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海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贵州省高院院长孙华璞是北大法律硕士。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方法院系统大法官,除了法学科班出身,还具备留学经历。比如,江苏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是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曾在美国纽约大学进修;青海省高院院长董开军,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毕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还曾在2003年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且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论及知识背景与从政履历,最高法院系统内的大法官,最为“豪华”。现有的15名大法官(包括最高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除一人未能查及外,其余14名,全部具有法律知识背景。其中,法学博士6人,法学硕士7人。

党政、司法履历交替为常态

党政、司法系统工作履历交替,在近几届最高院院长的从政履历上,最为明显。

以任建新为例:任老工作过的地方,多与司法系统有交集,比如,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等,但也并非一路纯粹走司法道路,在建国前夕,任老曾任华北人民政府秘书厅秘书。

再以王胜俊为例。从合肥师范学院历史系毕业后,王胜俊从安徽省六安县木厂铺农场职工做起,升至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2008年,王从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一职上,转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根据本报的统计,在最高法院系统的现任15名大法官中(1人资料不详),有过长时间党政系统工作经验的,有3个:分别是院长周强(团中央、湖南省委)、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政法系统工作5年)和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中组部工作)。党政、司法系统工作履历交替的情况,在地方高院院长中,同样存在。但也有细微差别。

一类是,其早年的从政履历、求学履历中,很少有司法系统工作履历,也很少有法律求学背景。比如,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甘肃省高院院长梁明远、新疆高院院长乃依木·亚森。

以胡毅峰举例:他从包头铁路技校桥隧专业毕业后,在呼和浩特铁路系统工作,官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转任内蒙古高院院长前,其职务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另一类,则是早年法学科班出身,但一直在党政系统工作,终于一朝成为大法官。比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他虽然从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毕业,但毕业后,一直在党政系统工作,2013年调任现职前,还是松原市市委书记。类似的大法官,还包括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张述元、福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等。

更多的,是反复交替的类型。比如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从山东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张立勇进入党政系统工作,官至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2007年转任河南省高院院长。

再比如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董治良从云南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毕业后,从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做起,后转至党政系统,中间,其又返回司法系统,担任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不久又回到党政系统,任云南省思茅地委副书记,三年后,再次返回司法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有过党政系统经历,或者履历中,主要为党政系统经历,不代表这些高院院长,不具备法学求学背景。事实是,在依法治国的这个时代,无论是党政系统,还是司法系统的工作,都需要以法学知识作积淀。

这或许也是本报统计的地方大法官中,不乏学过法律,甚至法学硕士、博士的原因。比如,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张述元是刑事诉讼法博士,吉林省高院院长王常松是民法学硕士,福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还取得了律师资格。

从未离开过“法治”

在这46人名单的统计数据里,现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又有其特殊之处,并有许多引人瞩目的标签。

周强是新中国第十三任最高法院院长,也是四任首席大法官中,第二位法律科班出身的院长(第一位是肖扬,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此外,与此前的历任院长相比,周强绝对具备年龄优势:此前的九位院长任职时,约为67.4岁,但周强任职最高院院长时,仅53岁,名副其实为最高院里,最年轻的院长。

当然,让外界对周强充满期待的,不仅是他的法律背景,也在于,他此前10年的司法系统工作,以及他从政期间,浓厚的法治色彩。

科班出身的周强,在主政湖南期间,大力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出台了行政程序规定和政府服务规定。

周强担任湖南省长期间,湖南相继出台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规,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甚至有媒体称之为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

任最高法院院长后的第三天,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大会上表示,要始终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突出抓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工作,不断把人民法院工作推向前进。

更好地推动司法改革

中国的法制建设,与制度有关,也与执行制度的法官、大法官有关。从过往来看,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学科背景、不同工作履历的最高院院长走向前台,对中国的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比如,1998年,法律科班出身的肖扬当选最高法院院长。面对法院面临的各种批评,肖扬的思路是,一抓公正,第二抓效率,第三抓队伍,但都要靠改革去推进。

2008年,王胜俊从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的职位上转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上任伊始,按照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指导思想。

这一时期,最高法院的工作主题变成“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其提出的司法理念,包括“能动司法”,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谐司法”,确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等。

而今,作为继任者,周强与最高法院的走向密切相关。北京一位执业律师向本报记者表示,类似于肖扬、周强这样的科班出身的首席大法官,其实非常了解中国的司法改革需要什么,或许也可以更好地推动中国的司法改革。

“大法官也要讲政治、讲大局”

学界、实务界对此亦是高度关注:当今,以及未来5年、10年,中国需要更多的专业化大法官,还是更多党政系统出身的大法官?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巍认为,此前,更多党政履历、更懂政治大局的大法官,与此前更多司法系统履历、更为专业化的大法官,各有其所长。

“前者的优势是,政治敏感性强,协调能力强。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要求高院院长,将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有机地结合,特别是政治责任应放在首位,(前者)在这方面,明显有优势。”崔巍说。

而对于后者,崔巍认为,这些人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有较深的法学功底和司法创新能力,在处理一些疑难重大案件上,显然能更为准确。针对大法官中,越来越多的专家型大法官出现,崔巍认为:“这有利于司法人才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司法人才专业化也是国际趋势。”

不过,在北京理工大学高等司法研究所主任徐昕教授看来,由于中国司法中存在一定的政治因素,因此大法官及首席大法官的产生,并不存在规律性,不少时候都是基于政治的考虑。徐昕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表示,虽然党政官员调任大法官,其本身有优势,比如可以协调更多的关系,可以调动更多的资源,有更强的抗打压能力,但是这不应该是产生大法官的理想路径。

针对目前存在个别人从高校交流到法检系统任职的这一现象,徐昕表示,这种交流更多的是挂职,没有形成一个稳定机制,意义不大。

“将来的大法官产生,应该考虑让更多的司法专业人才参与,让更多律师可以有进入司法系统工作的通道。”徐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法学博士李升泉律师也持类似的观点。他向本报记者表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基本原则,即法官判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律师更希望未来能有更多专业知识比较强的司法型法官出现。

人物素描:最高法院新任院长周强

来源:财新网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

继肖扬之后,中国最高法院再次迎来一位法学科班出身的院长周强。巧合的是,周强还曾经是肖扬主政司法部时的秘书。循惯例,他将成为首席大法官。

2013年3月15日,身为湖南省委书记的周强当选为中国最高法院院长,从而成为继沈钧儒、董必武、谢觉哉、杨秀峰、江华、郑天翔、任建新、肖扬、王胜俊之后,最高法院第十位院长。

而在中国当下的政治版图中,履新后的周强也成为继两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和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之后,第三位“60后”副国家级领导人。

回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从黄梅戏的故乡湖北黄梅走出的这位首席大法官,将承载起“法治中国”的社会期待。

生于黄梅

黄梅位于大别山尾南缘的鄂皖赣三省交界之处,鸡鸣三省,南临长江,古称“七省通衢”、“鄂东门户”;这个名字充满诗意的地方,是黄梅戏的故乡,也是著名法学家、东京审判的国际大法官梅汝璈的祖籍。

1960年4月,正值中国“大跃进”后三年困难时期,周强出生在黄梅县新开镇,这里是周氏族人的聚居地,他的父亲周善教,是当地乡镇的一名干部。不过那时候,没有谁会预料,这个乡镇干部的孩子,日后会成为中国的首席大法官。

中学时代,周强就读于黄梅一中,在班上年龄最小、成绩最好。据《财经界》2010年8月9日刊引述其中学语文老师周胜先的回忆,“他(周强)最突出的是语文成绩。”

和当时大多数青年人一样,1976年7月,周强在黄梅县的独山公社周边大队插队,成为知青。不过此时的他仍不忘学习,劳动之余,看书成为其生活的重要内容,节假日回家就找高中老师,请教自学中碰到的问题。

求学西政

1977年底,邓小平亲自拍板,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中断了十年的中国高考制度得以恢复。这一消息给当时中国的上山下乡青年以极大的震撼,周强也不例外。经过努力,1978年秋,周强顺利考入当时的西南政法学院,成为该校复校后首批学生。

西南政法学院的前身是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77年经中央批准恢复招生,次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尽管“*”期间一度被停办,但恢复招生时原有教师没有离散,为日后西政的辉煌传承了香火。

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当时西政七八级的同学年龄参差不齐。当时18岁的周强算是“小字辈”,但学习用功。据《人民画报》2008年4月刊引述其同学回忆,周强经常半夜打着手电在蚊帐里学习,被喻为“囊萤映雪”。

在西南政法学院,周强前后度过了七年时光。因为品学兼优,本科毕业后,周强又攻读了三年研究生。严格的法学训练,为周强日后的从政初步奠基。

金平是中国当代知名民法学家,也是西南政法学院的教授;从1954年起,先后三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民法起草,在中国民法学界享有“北佟柔,南金平”之誉。他是周强读硕士阶段的导师。

据《人民画报》2008年4月刊报道,金平回忆,周强学习非常勤奋,同学关系也处理得非常好,对老师也很尊重。他们那一代大学生,对国家、对民族充满希望,对社会负有强烈的责任感。这一切,深刻地影响着西南政法学院七八级的学生。

特殊的历史际遇,造就了这一级学生将来的辉煌。据不完全统计,出任副省部级以上职务的,就有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景汉朝,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泽君、朱孝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等14人之多,而周强是其中首位跻身副国家级者。

历练司法部

1985年夏天,结束了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周强被分配到司法部,北上成为该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规处的一名普通干部,走上从政之路。

此后,周强和导师金平仍有书信往来。金平常勉励他好好为官,并为此曾赋诗一首给周强,“许国不畏身家累,除弊应如金石坚”。金平曾对周强说:“中国是一个大国,要很多优秀的政治家,但是不要做政客。”

1993年3月,时任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肖扬转任司法部长。他对周强的干练颇为赏识,便将他派到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挂职担任司法局局长助理,这也是周强仕途中首次“南下”。

经过半年历练之后,是年9月,周强重归司法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兼部长办公室主任,从而成为肖扬的秘书;一年半以后升任法制司司长。这段经历为日后周强在中国政坛的起步奠定了基础。

任职团中央

1995年11月,共青团十三届四中全会增补孙金龙和35岁的周强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这意味着周强成为时任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李克强的同事。不过周强并没有立即赴任,而是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了近1年,毕业后才正式报到。

1997年11月,周强当选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次年6月,在共青团十四届一中全会上,38岁的周强接替比他年长5岁的李克强,当选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五年后,共青团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周强连任,从而成为1978年以来在该职位上任期最长者。

任职共青团中央期间,周强长期关注环境问题,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抓住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倡议发起了“保护母亲河行动”,为黄河水资源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2005年4月,周强以全国青联名誉主席身份,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届“地球卫士奖”。当年的团中央机关同事回忆周强时说,他讲过一句能代表他工作风格的话:“要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令人印象深刻。

法治湖南

经历了十年多的共青团工作历练之后,2006年9月,46岁的周强终获外放机会,仕途中二次“南下”,接替转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的周伯华,出任湖南省代省长,2007年2月当选省长,从而成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省长;2010年4月,再度接替转任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的张春贤,出任湖南省委书记。

2006年的湖南,刚曝出郴州等地系列腐败大案;刚履新的周强被湖南民众寄予荡涤官场的厚望。上任演讲中,周强承诺:常怀感激之情,常葆进取之心,常存敬畏之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周强履新湖南伊始,湖南省宣布,将辖内5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公布于众。这被视为有法科背景的周强带给湖南的第一个变化,“阳光执法”成为他向湖南展示的决心。不足半年,周强走遍了全省14市州。

2007年2月,当选省长的周强开始致力于打造法治政府。这年全国“两会”期间,周强驻地偶遇西南政法大学老同学、时任湖南高院院长的江必新和时任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应松年。这次“偶遇”,为未来“法治湖南”试验埋下伏笔。

多年后,应松年曾对记者回忆当时情景说,他正苦于所参与的《行政程序法》历经15次起草而流产,于是试探性地问周强:“能不能考虑先在湖南试点?”

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民告官”、“行政程序合法”等理念渐入人心,但作为行政法律核心的《行政程序法》却无下文。应松年的建议暗合了周强在酝酿的一个“大动作”:今后湖南凡是容易引起官员腐败、社会冲突的决策,县级以上政府必须严守行政程序。双方就此一拍即合,从而开启了行政程序立法“先地方,后中央”的探索。

此后,应松年应周强之邀牵头组成专家组,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也成立了工作小组,双方合力,历时一年多,以“权利本位”指导立法,在周强的支持下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于2008年10月实施。至此,中国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呱呱坠地。

湖南的做法给其他地方树立了参照。一年两个月后,四川省《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试行)》实施,成为民族自治地方第一部行政程序立法;2011年5月1日,《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实施,开创了全国较大市和经济特区统一性行政程序立法的先河;2012年1月22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此间,武汉、西安等地的行政程序规定也在起草审议之中。

此后,《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相继出台,为“法治湖南”的实践画好了蓝图。不过,纸面上的法治要落实到现实生活中,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此,周强有着自己的认识。在2012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周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设“法治湖南”的路程还很长,需要坚持不懈地长期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实现建设法治湖南的目标。

法治中国梦

随着周强的履新,其绘就的“法治湖南”蓝图将交棒继任者,但另一个更大的蓝图“法治中国”却有待周强及其同事,还有众多法律人去实现。

“法治既是国家提出来的治国的基本方略,同时也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没有法治,人民民主难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也难以实现。”

2012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周强讲过的这段话,在今天听起来,仍让公众心有所期;乐观者期望,“法治中国梦”,能由此肇始,并大步向前。

周强简历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76-1978年 湖北省黄梅县独山公社周边大队插队知青

1978-1982年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1985年 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9年 司法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干部、主任科员,法规司法律法规处主任科员

1989-1991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副处长

1991-1993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处长(其间:1993.03-1993.09挂职任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

1993-1995年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5-1995年 司法部法制司司长

1995-1997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998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1998-2006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其间:2005.11-2006.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经济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班学习)

2006-2006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6-2007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7-2010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0-2010年 湖南省委书记

2010-2013年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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