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日志(200篇)_实习律师日志6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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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2011年05月03日星期二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刚进律所大厅,就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们被安排到一间办公室坐下,并且拿了一些关于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的宣传材料我们看,我们大致了解了这家律所的情况,发现在安徽是一家优秀、很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下午,律所的行政主管见了我们,给我们讲了一下律所的规章制度,提了一些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紧接着,他就给我们安排到各个办公室。安排指导我的老师是刘律师,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刘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2011年05月04日星期三

指导我的律师助理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师兄,他和我谈起当年他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他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他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接下来他拿了几个卷宗给我看了一下,我简单了解几个案件的流程和一些基本情况。

2011年05月05日星期四

在还没有来事务所见习之前,我总觉得律师的工作性质很单一,工作也很轻松。总觉得他们不用整天呆在办公室里,可以到处走走,钱就来了。

通过这次的见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不仅仅需要专业知识,同时也要许多辅助技能的协助,例如与人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等。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新认识的,知道律师不全像我们想的那样轻松,这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每一位律师都是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2011年05月06日星期五

今天是见习工作

更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我也看到了我国法制建设已有的成就本案中那位农村妇女敢于向律师说出自己的事情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而不是忍气吞声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2011年08年10日星期三

中午和大家一起去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在讨论股票的事情说起炒股我还真不懂。想想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好像很少听有人在炒股也几乎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信息现在突然觉得全民在炒股。我觉得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开阔自己的视野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应该学习一些会计、金融、法律英语及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从全方位提高自己的素质也使自己的能力符合法律事务工作对于法律工作者的要求从而使自己的出路更广更阔而作为法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大学法学院应该转变现存的教育模式不要把学生的选修课还局限在法学专业范围内而应该提供给学生更宽阔的选择范围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去选择一些别的专业的课程诸如法律英语、会计、金融、工商管理等等之类的课程只要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照样可以拿到相应的学分。另外应该加强对学生法律实务知识的培养从而真正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学人才。

通过实习我才发现社会对法律职业者的要求很高。不仅仅要求其懂得法律知识还要求具备相应的经济、英语、管理知识要求其是一个具有综合能力的法律人。因此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们我们真的应该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也多去学习一些其他方面年的知识。

2011年08年15日星期一

上午所里来了一位50多岁的农村大叔,说想咨询一些法律问题,这个时间所里的大部分律师都出去跑案子了,接待他的同事正准备打发他改时间再来突然看见了我,就说让我帮忙解答一下.接到这个任务既欣喜又紧张,欣喜平时的专业知识终于可以有用武之地,紧张不知靠自己浅薄的理论知识能否为他满意解答问题。安排大叔在接待室坐下,原来他想咨询的是一个关于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大叔拥有一幢房子,他因为无儿子想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女儿,但担心自己弟弟的儿子也就是他的侄子夺走房屋的所有权,问需不需要通过鉴定而将房屋的继承权给自己的女儿.还好,问题不是很难.我告诉大叔这样的问题是不需要什么鉴定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他的妻子和女儿将是那幢房子的冲突时以谁为准成了他们最大的困惑和难题.在替他们感到悲哀的同时,我也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责任与任务,帮助他们加强法律意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想这就是我们所应当做的!2011年08年16日星期二

在实习的这些日子里我发现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很多很多东西。因为案例是各式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对以前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淡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晰地记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锻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经验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知识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现在我同时发现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慢慢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该比做植物慢慢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长。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谦虚的态度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知识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茁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

2011年08年24日星期三

今天我对司法实践的问题有了一些思考。在司法机关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中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的实体或程序问题作出处理时有些法律文书中只写适用何种法律法规的 2011年08年25日星期四

今天很早的来到办公室老师去办案子去了。我忙着整理摆放好资料好结束这一周的工作。一切都整理完了我就开始思考了下。我想当律师到达是意味着什么呢如果我将来做了律师就决定做个快快乐乐的律师

做一个乐观向上的律师这个目标本不遥远。但目前律师圈儿内确实常常飘荡着一些浮躁甚至颓废的气息。归纳起来无非是收入不平衡、执业环境不理等等。也许这些都是事实但这就是生活是需要我们以快乐的心境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在经验主义看来一个人关于快乐的感觉必定取决于他有什么样的欲望和这些欲望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满足。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谬尔森更是提出了著名的快乐方程式快乐=物质消费÷欲望。简言之物质消费大快乐反之欲望小也快乐。惟物质消费小而欲望又大才最不快乐。那么当你觉得不快乐的时候最好回首一下自己走过的路检查一下自己所怀有的目标和追求是否切合实际这样才能真正以理智的态度走向成熟乃至成功。律师应当拥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时刻保持自己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问题的能力。卢梭有一句名言.“生而快乐的人却处处被套上枷锁。”那么当我们面对某些“枷锁”时仍然能够笑看云卷云舒这实际上是一种乐观而彻悟的人生态度。我希望当有人问起律师啊你过得快乐吗我们能够挺直胸膛意气风发地告诉他们我们是一支乐观向上的队伍。当然如果这个问题注定问得多余时那倒更是一件好事。

2011年08年26日星期五

今天大家讨论了了一个盗窃案。过年期间盗窃案件是最频繁的时期。这个案件有六个被告,作案数起,大到车辆,小到黄豆70斤,审讯时数次翻供,后天将再次开庭。看着这闹剧似的案件,不禁让我想起>里的那个掏阴沟之人的座右铭:喝一点酒,小心的偷,大胆作贼,好好争斗。

这段时间啊打开每一本杂志书刊都能看到盗窃案件的发生。抢劫盗窃是罪中之最的犯罪。而几乎大部分犯罪原因可归结为一个字钱。难道真的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吗马老师说他曾留心于观察过数位犯罪者也曾有意无意的探究过犯罪者的心理答案有时惊人的相似.“小错不断大错不犯我就这么个顽愚之辈看你能把我怎办”懊恼时他们说.“我就这样了坐牢而已又不是死罪”。激昂时他们说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诚然抢劫盗窃是罪不至死的只是可悲了这社会秩序搞的人心慌慌的。

2011年09年02日星期五

今天主任和刘律师去了北京,主任给我们俩布臵了任务,我的是昨天的代理词,在网上看了好多的样本,可是真正下笔去写又不知从何写起,生活中的有些事情真是有点复杂啊,人心险恶,是我对这个案子的评价,阴阳合同中关于房租的规定差了将近一半,好几十万的差距啊,如果出租人败诉,意味着他将损失好几十万,还不包括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所里是帮承租人代理,可能是这场官司的受益方,虽然我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但是我还是不禁为出租人捏把汗,他手中掌握的证据和诉讼理由很难保证这场官司能胜诉,关键看法官怎么认定了,以前我妈总告诫我别贪便宜,会因小失大,现在我相信了,人真的别贪便宜,尤其是别和小人贪便宜,结果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引以为鉴。案子我们一致觉得被告上诉的结果仍然是败诉,其实是生活中很常见的案子,原告是个老人,有4个女儿,老人和过世的妻子有一套房,其中一个女儿和父亲签了房屋买卖的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其他3个女儿不同意,告上了法院,说父亲买卖房屋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后在庭审过程中原告也表示了这样的意思,结果法院判原告胜诉,案件不难,房屋有一半是父亲和女儿共同继承的,是共同共有的,父亲即使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对这套房屋也是无权处分,而且被告又不是善意

后来我们还聊着,唉,这案子以后这家人不就成仇人了嘛!为了这点钱,一家人反目成仇,太不值得了。

2011年09年05日星期一

快下班的时候主任和刘律师回来了,主任一脸的疲倦,全身无力,顺便还带了肉饼,闻着就很香,刘律师无意中看见我写的代理词,说我应该写一审的代理词,而不是上诉的代理词,我晕,写了半天搞错的方向,唉,明天再接着写,我对小李同学说,你的上诉状是无话可说,我的是思维混乱,和刘律师讨论了一下,发觉我这个案子还有点复杂,细节上,程序上好多都不清楚,而且涉及到一事不再理的立法局限性问题,头都大了。明天上午还要去司法局开会,不知道开什么内容,明天再说吧!

2011年09年06日星期二

今天一天都很忙,上午去司法局开会,原来是律所和律师要换发新的执业证,开会的目的是要我们准备好材料,并对相关表格的填写做了说明,屋子里坐了好几圈的人,大家小声的讨论着,还挺热闹的,之前一直担心没带材料会被批评,还好现场有准备的,战战兢兢的拿了一份,拿过来细细一下,准备的材料还不少,而且下周一就要交,时间很紧,草草的开完了会,留了几个人的联系方式我匆匆赶了回去。所里人不多,后来王律和林律都过来了,所里多了些人气,不过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我交代了一下要准备的材料,就和小李同学准备了起来,中午主任心血来潮用微波炉烤红薯,还蛮成功的,我们都分享了胜利的果实,呵呵,刚好中午饭不用买了,红薯烤得不错,小李同学说回去也试试,唉,一下午都忙着填表格,另一个王律过来交了材料,这次穿的很正式,看着人很精神,这回总算好好看清楚了,不过传说中的赵律一直没过来,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见到呢。

昨天那个案子涉及的一些理论问题,关于一事不再理的适用问题,法条中规定得很简单,具体适用中存在很多问题,我要好好看看。ps.周末决定写写评论,特别喜欢看腾讯首页的今日话题栏目,每天一个话题,分析得很有深度,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套用一句话叫:“你今天思考了吗?”

2011年09年07日星期三

今天一天都在整理材料,可能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冷,又或者是放了两天假把心放散了一点,白天都没看书,晚上回去听了一个多小时的注会,完全听不明白,看来还得多看看书,和张瑞讨论了一下人生规划,忽然觉得肩上的责任重了,今天太没有紧迫感了,陈虹说得对,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抓紧这一年的实习期好好积累明年找工作还是迷茫,明天要好好学习!令

2011年09年08日星期四

今天上午去了律所,所里没人,赵律和主人上午有事,估计要晚点过来,9点半的时候猛然想起要给洪姐打电话说暖气的事,空调开一会就跳闸,冬天根本没法过,和洪姐联系了一下,大致问了问情况,本来一切都很圆满了,我回应性的说着好的好的,下句就是洪姐再见,谁知大脑一下短路,顺口说了个邢姐,唉,之前要和邢姐联系着,这不,说顺口了,我赶紧纠正过来,匆匆的挂上了电话,小李同学在一旁乐了,还不断模仿我,我好笑又好气,最近总是很健忘,常常出门忘了带午饭,周一出门居然还忘了锁门,可能最近事情多吧,大脑存储不了,唉,小李同学给我的QQ印象是:健忘达人,恩,我无奈的接受啦,不行,以后要把事情记录好,健忘,这可不是我的风格,一般我总会提前记录下来的,什么事情没做就会觉得缺少什么。

wk_ad_begin({pid:21});wk_ad_after(21,function(){$('.ad-hidden').hide();},function(){$('.ad-hidden').show();});2011年09年16日星期五

以后决定 2011年09年19日星期一

下午在所里没事,主任问我记账的事,我都不太清楚,被主任教育了一下,其实是我没放在心上,本来就对数字不敏感,一问我也不敢随便说,主任一查,好多都没记清楚,还一问三不知,我很诚恳的接受教育,之所以用教育这个词,是因为主任没有批评我,对于我问了3遍的问题还是很耐心的告诉我,估计我再问 2011年09年20日星期二

昨天一天都闲来无事,上午主任和游律都不在,连小李同学都出去送材料,所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本来想可以好好看书了,奈何惰性让我迟迟不肯打开书本,电脑出了点小问题,软件问题,上网搜了搜,也没有合适的解决办法,试了好几个都无功而返,唉,可能是老天要我看书吧,我关上电脑,看起了法律英语,大学虽然开了课,可是实在没有学到有价值的东西,书跟新的一样,我从后往前看,人总有个习惯,看书总要从前往后看,可是总坚持不到最后,下次再开始的时候又从头看,所以好多书都是头几章做了笔记,后面都是空白,觉得今天的法律英语和我有仇似的,平时的都能看懂个大意,可是今天这篇讲的是商法,晦涩难懂,原本以为会介绍一下商法的分类和主要的法律,谁知道全文都在说联邦权力和州权力在商法上的对抗,联邦权力的法律来源及相关的法律理论,天啦,看得我云里雾里,要不是后面有解释,我都不知道在说什么。硬着头皮看了一会,实在看不下去了,就看看21世纪报,这份报纸难度适中,比chinadaily简单,而且会标记生词,对一些词组和表达方式也会有相应的解释,一份很好的英语学习的报纸,看到快中午的时候,小李同学回来了,我们匆匆吃完了午饭,就去超市逛了逛。2011年09年26日星期一

周一总是不怎么进入状态,上午弄完材料,和同学了几句,看完了她给我留的史上最长的评价就到午饭时间,慢慢的所里有点冷,空调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还好食物给我的能量能抵御冷气的侵蚀,瞌睡虫在不经意间慢慢爬上来,我把衣服整理好,享受午睡时间。下午主任给我一份材料让我看看,想个思路,材料不多,我草草的翻了一下没看出个所以然,又从头看个仔细,还是没理出个头绪,看来还是得等主任回来时好好问问,下午跑了2趟农行,把所里的钱汇了,又帮王律汇了款,取号的时候我前面还有15个人,所幸农行很暖和,我也乐意多呆一会。

晚上也耽误了点时间,8点才看书,看到9点半又因为心里有事怎么也看不下去了,找人开导了一会,终于舒坦了,唉,生活中的我还是要慢慢成熟起来,别想太多,是我对自己的告诫。

每天的生活都挺规律的,也许这种生活很适合我,也许哪一天我也会厌倦,不管怎样,我还有选择的自由。

2011年09年27日星期二

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他们能将事情做到一种极致,也许当初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想法,没有想过成功,只是他们坚持着做到了最后,坚持着成为了一种生活的习惯,最后,在世人的眼中他们成功了,但是对成功者而言,这只是他们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而已,成功只是顺其自然的结果。我不知道成功是什么,我只知道,我要做好手头上的事情,因为我喜欢这种生活状态,辛苦并快乐的,内心是富足的,这就够了。

还有一句话也很喜欢,优秀是一种习惯,用以自勉。2011年09年28日星期三

又到一天写日记的时候,猛然发觉我是写昨天的日记,还是不太习惯晚一天记,呵呵,慢慢习惯就好。

昨天上午小感悟了一下人生,反省了一下我的生活,唉,每天的任务完成度越来越低了,时间咋就过得这么快呢?上午在反省加闲聊中度过,下午看了看主任给我一个案子,开始了我的实务之旅,初看很简单,就是一个房屋买卖没过户,而且存在一房二卖的问题,再一看才知道,我是要给没过户的人想思路,嗯,只能走合同了,可惜合同约定的很简单,很多都是个格式条款,就连房屋过户问题,也是轻描淡写的约定按国家规定自付,九几年买的房由于种种原因没了办理过户,后来房屋在05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到 2011年09年30日星期五

今天偷懒一下,没好好记日记,昨天也没什么事,就是把安装好好看了看,写了个思路,总算完成了任务,今天头不太舒服,估计是昨晚睡觉进了风,恩,晚上早点休息一下,这篇日记就写到这吧,明天好好写日记。

2011年10年10日星期一

昨天小李同学回归了,交则考得不错,考了满分,嗯,这么多天精神和肉体的折磨终于没有白费,祝贺祝贺啊!游律一听考了100分,赶忙问:“找了替考的没?”主任后来听了分数,2011年10年11日星期二

上午我把之前写好的案件思路交给了主任,主任细细看了一下,也没说什么,给关系人打了个电话,说明了一下案件的情况,估计下一步就是去搜集相关的材料了,我的跑腿工作即将开始,我还是愿意多出去跑跑的,在律所会把人呆蒙,尤其是和领导独处,呵呵,气氛很怪异啊!中午的时候天津下起了雪,还挺大的,不一会房屋就白了,游律和小李下午要去办事,小李一直祈祷着主任能让他们晚一天去,呵呵,最近小李估计是被我传染的,一出去办事天气就不好,主任倒是考虑到了天气,和游律商量着要不晚一天再去,赵律说这事得早办,早一天立案早一天准备,结果小李同学下午就和赵律出去办事了,结果是下午我和主任在所里了。

2011年10年19日星期三

昨天主任出差,去郴州办个执行的案件,在所里闲了一天,顺便去图书馆逛逛,图书馆书挺多的,就是太乱了,借了5本法医鉴定和破案的书,记得借书的时候旁边的男生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我,估计是想:女生还看这种血淋淋的书啊!呵呵,本人兴趣,一直就很喜欢看csi之类的电视剧,可以学到不少法医的知识,像血滴的喷溅啊,弹道的测试啊,击打痕迹的鉴定,通过那些蛛丝马迹为死者找寻真相,缉拿真凶,为社会伸张正义。回来我就看起书来,小李同学也拿了一本,唉,可惜写得太简单的,好多案子很多细节都没交代清楚,有些就是发现了罪犯的指纹可是罪犯潜逃了,唉,实在不刺激,有一本还好,没一篇会介绍一点法医知识,像烧伤的级别,像重度烧伤已经没有疼痛感了,为什么呢?因为神经都给烧没了,唉,太残忍了。

2011年10年20日星期四

本以为昨天又是无所事事的一天,心里还在计划着怎么安排好这一天的任务,上午赵律给我两份材料让我写2份再审申请书,票据法的案子,之前对票据法了解不多,上课的时候也没好好听,还好票据法的条文不多,重新拿起来也不难。案子是这样的,我的当事人A开了一张以自己的饭店甲为户头的支票给好友B,收款人上为空白,B拿着支票给了C公司,但是B没在上面背书,C公司背书后补计自己为收款人,后来C背书给了D公司,D公司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账号销户为名拒绝付款,尤其引发了诉讼,中间还有一个插曲就是,A发觉发票开具错误,就重新开具了一张以另一家饭店乙为户头的支票给好友B,B交给了C公司却没有拿回饭店甲的支票,结果C公司以这两张支票提起2次诉讼要求A支付支票上的金额,这就意味着我的当事人A要多支付一张支票上的金额,更可怜的是2次诉讼一审二审A都败诉了,无奈之下只好申请再审,因为再审不收诉讼费用,所以A想放手一搏。这个案子的关键有两个,一是A没有写收款人,收款人是C公司后来补上去的,没有经过A的授权补记,这涉及到一个理论问题,就是空白授权支票和无记名支票的认定问题,如果是空白授权支票,则C公司可以以交易习惯推定A在签发支票之时已将授权补记的权利授予了C,如果认定为无记名支票,可是我国对不记名支票规定不多,只能根据理论来解释。二是支票是通过B转到C公司的,B没有背书,是否存在背书不连续的问题,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所以法律上对背书要求的是形式上的连续,所以B没有背书,就不用承担票据责任,而C和D的背书连续,而且在票据法上,即使票据在流转过程中出现问题,出票人也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除非出票人有免责申明,例如出票人写明了“禁止转让”。在网上也看了很多的案例,出票人都要承担责任,看来我的当事人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2011年10年31日星期一

生活就是这样,一旦你适应了工作的节奏,时间就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回想昨天,仿佛什么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想留下点什么作为回忆,可是没有材料。2011年11年01日星期二

原本幻想过和当事人面谈的情景,我是一脸的专业,当事人是一脸的焦急,可是真正谈起来我却不知道如何开口,案子有很多的疑问,可是却不知道从哪开始,记得有次去律所面试,有道面试题就是写一个提问笔录,当时写的是一塌糊涂,很多次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当时怎么会写那么多幼稚的问题。今天和当事人面谈,我的思维一下子凝固了,案子就是之前的房屋登记纠纷,住了很多年的房子,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却发觉房屋不是自己的,当事人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象征性的问了几个问题,还好当事人配合,没觉得我一脸稚气,把大致的情况和我说了一下,一看当事人就是个老实人,刚才因为找不到律所向所里打了好久个电话,我接的电话,告诉了他详细的地址,他很礼貌的表示了感谢。现在聊的时候,他不紧不慢的向我描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他也挺倒霉的,那栋楼的住户都是和开发商重新补合同,都顺利的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而他的房,据他的描述,因为开发商之前的负责人通过私人关系把房过户给了其他人,他全然不知,现在找开发商,现任负责人推卸责任,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律。我也为他感到惋惜,人有的时候倒霉起来喝水都会塞牙,住了那么多年的老房子现在很有可能不是自己的,这种感觉可想而知。我“哦,哦”的附和着,实在问不出什么问题了,把我的看法说了一下,发觉自己实在太没有法律思维了,法律术语都不知道怎么说,越说越觉得自己什么也说不清楚了,他看我手中拿着一张纸,就拿过来一看,是我之前写的案件

思路,和他聊完了以后觉得有些还需要改进,他细细的看着,我真有个冲动把纸拿回来,唉,算了,丢人就丢到底吧。他看完了,还说我想的很细,把事情按时间先后顺序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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