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毕业实习暂行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管理学院实习管理办法”。
管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院毕业实习工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
1、本科学生在大三暑假到大四寒假结束后完成毕业实习,实习的具体形式由各教研室安排,要求在大四寒假结束后开学第一周将完成的毕业实习报告(可手写可打印)和实习鉴定表统一交给本教研室主任,各教研室整理总结,形成本专业毕业实习总结和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3月初将该专业的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一览表、实习经费申请表、每个学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统一交到教学办;
2、学生的毕业实习时间必须在四周以上;
3、实习报告中必须注明实习时间和实习地点、实习单位,实习报告要求不少于三千字;实习报告封面参见学年论文封面;
4、毕业实习成绩将记录到学生成绩单中,为公共必修课,占3学分;
5、实习报销由学校或院里统一安排。
备注: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一览表、实习经费申请表是每个专
业一份;学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是每人一份。
管理学院20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