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相关注意事项(学生)(定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实习注意事项”。
毕业实习相关注意事项(学生)
1、实习时间:第1至7周(2012年2月20日-4月6日)。
2、学生要每2周主动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一次。
3、为便于相互协调及与学院、实习单位的联系,对于到集中实习单位实习的学生,学院将按实习单位进行分组,并指定一名组长。
4、实习工作结束后,4月15日前应上交给指导老师以下列材料:
(1)“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两份都需要盖实习单位的红章;
(2)“实习考勤表”(一式一份),需要盖实习单位的红章;
(3)实习报告(一份)。要求有真实案例,附上相关起诉书等。实习报告学校有统一的规定模式,可以到教务处的网站上下载。(网址:广州大学教务处 表格下载 广州大学实习报告)。
(4)、结案报告(一份),要结合实习中遇到的真实案例。
5、关于实习补助经费
(1)标准:150元/生。
(2)领取方式:实习结束后,4月15日前,每个学生用信封装
上2012年的150元车票(信封和车票后面均要签上自己的姓名)。以班为单位集中交到我办,由我办去办理报销,然后再转发给各位同学。
(3)车票限于公共汽车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需要2012年
1月至4月期间的来回双程票,其他的不行。
(4)票据不合格的不发实习补助经费。
学院教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