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量计算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健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南阳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量计算细则
依据2009年3月9日修订的《南阳师范学院工作津贴实施方案(实行)》附件2《南阳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案》的规定“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实习,按照公式X=1.5BZ(其中X为标准工作量,B为班级人数系数,Z为实习天数)计算管理工作量。教师临时外出指导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特制定如下专业实习工作量计算细则。
1、专业实习的审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审核。
2、工作量的计算依据集中安排在实习基地内实习的专业学生人数和实习天数。
3、工作量只计算到所在院系。
4、计算公式X=1.5×B(专业人数系数)×Z(专业实习天数)
5、专业实习天数核算(Z):
实习天数=实习周数×5(每周5天)
6、专业人数系数(B):
(1)专业实习人数为50人的,系数为1;
(2)专业实习人数超过或不足50人的,专业人数除以50,得出专业人数系数,最多不超过2.5。
7、工作量核算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南阳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审批表;
(2)与基地签定的本次专业实习的协议书(或计划书);
(3)学生本次专业实习鉴定表等。
8、教师临时外出指导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
9、本计算细则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教务处
200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