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冻结申请书(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冻结财产申请书”。
第1篇:查封、冻结财产申请书
查封、冻结财产xx xx:
杜XX,男,19XX年7月XX日生,汉族,住沁阳市西向镇XX村,身份证号:410XXXXXXXX。
被申请人:
XX市XX有限公司,住所地:
XX市XX村。法定代表人丁XX,董事长。案由: 借贷纠纷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动产(优质肉牛诺干)与不动产(牛场使用权)、银行账户(申请人设立的银行账户)等共计8000元及相应利息若干的等值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
(2015)沁民一初字第00416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申请人借款8000元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经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债权,同时也充分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申请人了解到被申请人在沁阳市王曲乡南鲁村经营有牛场一处,其饲养有进口优质肉牛诺干(具体头数请法院查明),现在该牛场仍在正常经营当中。该牛场及饲养的优质肉牛系被申请人的合法财产,应用于偿还申请人债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相应财产。/ 2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xx:
____年__月__日/ 2
第2篇:查封、冻结财产申请书
查封、冻结财产申请书
申请人:杜XX,男,19XX年7月XX日生,汉族,住沁阳市西向镇XX村,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XXXX。被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村。法定代表人丁XX,董事长。案由:借贷纠纷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动产(优质肉牛诺干)与不动产(牛场使用权)、银行账户(申请人设立的银行账户)等共计8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若干的等值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15)沁民一初字第00416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申请人借款8000000元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经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债权,同时也充分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申请人了解到被申请人在沁阳市王曲乡南鲁村经营有牛场一处,其饲养有进口优质肉牛诺干(具体头数请法院查明),现在该牛场仍在正常经营当中。该牛场及饲养的优质肉牛系被申请人的合法财产,应用于偿还申请人债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相应财产。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3篇:财产保全申请书(冻结银行)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 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被告):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深圳市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冻结被申请人xxx以下银行账号款项: 1.2.3.xxx,招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 xxx,中国农业银行福田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 xxx,中国建设银行南山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粤xxxx民初xxxx号。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的顺利审理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进行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号的款项,保全价值为人民币xxxxxxx元的财产,申请人对上述申请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此致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年**月**日
第4篇:冻结申请书
冻结暂停申请书
抚州市社保局:
我因丈夫张荣先去世,在贵局有一笔抚恤金尚未拨付。为了避免该款被女儿张牧个人领取,特申请冻结,暂停拨付。
申请人:
2018年4月6日
止付申请书
银行:
我因丈夫张荣先去世,在抚州市社保局有一笔抚恤金尚未拨付。为了避免该款被女儿张牧个人领取,特申请冻结止付。
申请人:
2018年4月6日
第5篇:无财产冻结承诺书
投标用无财产冻结承诺书
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5月27日
第6篇:冻结账户申请书
冻结账户申请书
编号:号
行:
因向我司(****************公司)申请贷款担保,尚未完全办齐与我司的反担保手续,在办理完手续并取得相关机构颁发的合法凭据前,该账户(户主:,账号:)的贷款款项不得使用,由贵行予以冻结。
解除冻结以我司出具的《解除冻结的函》为准。
特此申请!
*******************公司
年月日
…………………………………………………………………………… 银行回复:同意将该账户(户主:,账号:)冻 结,请贵行及时出具《解除帐户冻结函》。
签收人:
年月日
第7篇:解除冻结申请书
解除冻结申请书
申请人:邓文琦
住所地: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居委会第四组 公民身份证号码:***224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邓文琦所购永州市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蓝山商业步行街第B1区一层102号商铺的冻结。
事实与理由:
2015年2月5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唐基文的申请以《执行裁定书》[(2013)蓝法值字第182-2号]冻结了永州市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蓝山商业步行街第B1区一层102号商铺。永州市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7月12日将其开发的蓝山商业步行街商铺第B1区一层102号卖给了我,我已全部付清购房款,并在蓝山县建设银行做了按揭贷款,产权属于我,已不属永州市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也与申请执行人唐基文无任何经济纠纷。因此,申请执行人唐基文申请贵院冻结我购买的B1区一层102号商铺是错误的。现申请对我购买的蓝山商业步行街B1区一层第102号商铺解除冻结,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蓝山县人民法院
申 请 人:邓文琦 2015年 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