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原则上,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 对于尚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国家,申请人可向所在国派遣机构或驻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申领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如实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上述申请材料由承办招生事务的驻派遣国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驻中国派遣国大使馆于2011年4月30日前送达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