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申请核定或晋升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房地产开发申请资质表”。
第十一条申请核定或晋升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申请核定或晋升资质等级的报告;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
(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五)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的任职文件原件;
(七)企业股东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八)企业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九)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开发项目竣工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报表(报盘)报送情况登记证》及《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当地统计部门核验章);
(十三)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