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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雁镇小关于申请债务化解部分资金
补充学校预算外资金的报告
平阳县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
我校于2007年9月申报学校操场欠债(平阳昌荣安装公司)82467元,此笔债务已由学校预算外收入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分2次付清。本次债务化解到账82467元,分别还食堂基建(平阳天顺公司)欠债45165元;还温州新发文教用具有限公司设备款37302元。因温州新发文教用具有限公司多次向学校讨回欠款,故学校已在2008年12月前已用学校基本户30000元和预算外资金7302元来偿还设备款37302元,现将偿还温州新发文教用具有限公司37302元中的30000元偿还学校基本户预算外资金,另外7302元补充学校预算外资金,特此申请!
南雁镇中心小学
200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