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维修资金申请的业主大会决议[小编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首届业主大会决议”。
业 主 大 会 决 议
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于 年 月 日— 日以书面确认形式就是否对已超过保修期的(蓝牌号地址、幢号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名称)实行(维修、更新、改造或增设)及维修方案征询了相关的业主意见。经统计,本次调查有 户,建筑面积 平方米应参与确认;赞成 户,占应确认户数的 %;赞成房屋的专有面积总和为 平方米,占应确认面积的 %;已有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维修方案和使用维修资金实施(蓝牌号地址、幢号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名称)(维修、更新、改造或增设),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代表业主大会对维修项目的工程管理、工程结算、质量评定等事项进行验收。
根据此次维修工程预算费用分摊统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可支付费用为 元,资金缺口为 元,资金缺口由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向相关业主或责任单位归集。
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对《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或《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或《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预算书》等资料进行了审议。经审议,以上资料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调查及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对相关资料的审议结果,业主大会作出同意对(蓝牌号地址、幢号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名称)实施(维修、更新、改造或增设)及维修方案的决定。本决议于 年 月 日— 日在小区内予以公示,业主如有异议请于 月 日前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联系。
业主大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