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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检索报告申请须知
1、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报批申报,若需向监管部门提交药品不良反应文献资料,可申请药品不良反应检索。
2、药品不良反应检索范围包括国内外公开发表的有关不良反应文献资料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数据。
3、检索申请企业应按要求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检索申请表》,附药品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标准(包括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每份申请表填写一个品种的一种剂型(可以有多种规格)。
4、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企业检索申请(全部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安排检索。检索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加急5个工作日。检索工作完成出具《药品不良反应检索报告》。
5、《药品不良反应检索报告》仅作为相关单位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参考资料。检索结果均未进行关联性评价,不得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不作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依据。
6、本须知未尽事宜请与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高新六路56号 邮编:710068 联系人:申皓 王涛
电话:029-62288148 62288147 传真:029-62288148 电子邮箱:zhangzhi@sxfda.gov.cn
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另提交电子版的申请表、说明书(WORD版)、质量标准
电子版发到王涛的QQ里即可 在省局综合楼一楼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