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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个人申请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单位)职工。现因(离职或工作调动),特申请将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关系申请转往其他省市(县)的社保机构。(请在方框内勾选申请转移的保险种类)
备注:(本人自愿申请并已仔细阅读了“重要提示” 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提示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本人确认签名:
联系方式(手机):
年 月 日
本单位承诺本次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已经参保人同意并受参保人委托办理,参保人与本单位不存在任何涉及未完结的社会保险事宜或纠纷,参保人签名真实有效,如有不符,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1、符合工伤、生育待遇申领条件的,各项申领的待遇已领取完结。
2、符合失业待遇申领条件的,请办理完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后,到相关科室办理失业待遇领取手续。
3、社会保险欠费的,若不补缴欠费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外省手续,其欠缴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并不转移基金,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4、申请转出之前有跨省转入北京的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已核实办理完结。
5、申请转出是自愿并经过慎重考虑,且了解国办发【2009】66号文精神。
6、2010年1月1日以后在京新参保,且为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外埠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转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