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员关于“驻外待遇”意见的申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海外工作福利待遇”。
海外人员关于“驻外待遇”意见的申请
公司领导:
听闻公司近期针对海外项目动员大家积极报名,而公司针对海外这一块的薪酬待遇等规定仍未下发,结合驻外人员近一年的体会和调查,并结合其他海外常驻中资机构的管理、薪酬办法等情况,为了能加快我公司坚定走出海外的步伐,为了更好的为我公司海外事业添砖加瓦,我们海外人员在此提出以下意见建议,请公司领导审阅。
1.区别对待各个常驻国家的人员待遇,因为每个国家的安全形势、政治形势、医疗卫生条件等都不一样。
2.建议常驻人员年工资收入(不含奖金、兑现等)最低在30万元以上,特殊地区(如南苏丹)40万元以上,按时发放,保证职工家庭生活,建议国内发一部分,国外发一部分(当地生活费、海外补贴等)。按照集团公司最新差旅费补助标准计算,以肯尼亚为例,出差每天补助50美元(伙食补助)+35美元(公杂费)=85美元,折合人民币535.5元,出差一个月则能获得补助535.5*30=16065元,出差一年的纯补助为19.5万元。
3.明确海外职工的作息时间及加班待遇,主要是国内法定节假日和国外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待遇。
4.明确海外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因目前仍有人员属于在建项目或者收尾项目。
5.每年固定休假2次,每次30天,期间差旅费如实报销。工资待遇不变,若休假期间回机关上班,则不算休假。若职工只休假一次或因工作原因未休假,则应发放加班工资及将休假应发生差旅费发放给职工作为补助。
6.应给每位驻外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应每年两次的国内公费体检,可以利用回国休假期间体检,且必须是具有一定级别有针对性的医院或机构。
7.伙食补助、医疗补助、通信补助、交通补助、安家(家庭)补助等相关补助标准要高于国内。
8.出差补助:海外常驻人员去邻国或其他国家出差也要给予出差补助,因为国内去相邻省份市区都算出差,国外也要算。补助标准依据集团公司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计算。
以上是前方海外人员的汇总建议,呈请公司领导审阅,我们 将一如既往的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积极有效的完成各项任务。
海外工作部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