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特种设备许可证申请书”。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适用范围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申请。2 封面
2.1 申请单位:填写与申请设备种类设计许可相一致的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填写的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并且是颁布许可证的唯一单位名称。
2.2 设备种类:填写申请许可的特种设备种类,压力容器或者压力管道。如果同时申请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则写明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2.3 申请日期:填写申请单位准备提交主管部门(如果存在)或者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日期。一般情况下,申请日期与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收到申请的日期,不应当超过1个月,以便保持最新的信息。2.4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填写“首次”,复查填写“第一次复查”、“第二次复查”等。3 第1页
3.1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填写与申请设备种类许可相一致的单位的基本情况。
3.1.1单位名称:填写申请单位的全称,必须和封面申请单位的名称完全一致。
3.1.2 所在国: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国家名称。目前只有境内单位,故可填写为“中国”。3.1.3 所在省(区、市):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一般用黑龙江、内蒙古、北京等表示。
3.1.4 所在市(地):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市(或者地、州、盟)的名称,直辖市可不再填写。3.1.5 所在区(县):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所在区(县)名称。
3.1.6 单位地址:填写申请单位的详细通信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号(村)等(本申请书所要求填写的地址均同此)。
3.1.7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单位向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的代码,该代码作为安全监察机构信息管理追溯的代号,对于一个申请单位来说,必须保证具有其唯一性(本申请书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的含义及其填写均同此,除申请单位外,其他有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无法填写,可以不填写)。3.1.8 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单位合法的代表人,必须与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证书一致。3.1.9 邮政编码:填写与申请单位地址相符的邮政编码。3.1.10 电话:填写能够与申请单位联系的有效的电话。3.1.11 传真:填写能够与申请单位联系的传真电话。
3.1.12 电子邮箱:填写申请单位有效的电子邮箱。如果没有,最好在有关网站上注册一个(本申请书所填写的电子邮件均同此)。
3.1.13 单位性质:按照事业、企业填写。
3.1.14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如国有、集体、股份、私营、个体、外商独资等。事业单位可以填写全额、差额、自收。
3.1.15互联网网址:填写单位互联网网址。如果没有,可以不填此栏。
3.1.16所属行业:对目前还存在的行业系统或者某行业集团的,可填行业或者集团名称,如铁路、石化、石油、电力等;对已经打乱行业界限的,可以填写申请单位上一层的管理部门,如某某公司等;如果申请单位已经作为一个完全的独立体,则可不填此栏。3.1.17 成立日期:填写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合法地位的时间。
3.1.18 批准成立机关:填写首先批准其设立的政府部门;如果单位自行设立,除工商或者机构编制、人事部门外,再没有其他政府部门,但有上一级公司或者院、所,可写上一级所属的公司或者院、所,如没有可以不填。
3.1.19 营业执照登记机构:填写直接登记的工商部门,如某某市工商局、某某县工商局等。3.1.20 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工商部门所发放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编制的注册号。
3.1.21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关:填写直接登记的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如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某某省事业单位管理局等。
主管部门”,并在此栏盖申请单位公章。
5.1.1主管部门负责人:单位主管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负责人签字。
5.1.2 单位(公章):单位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不允许用专用章代替。5.2 受理机关意见
表明负责实施许可审查工作的安全监察机构是否受理的意见。结论意见分为“同意受理”(指对申请的项目全部受理);“不同意受理”(指对申请的项目全部不受理);“不同意下列种类、级别、品种的受理(指部分受理),在此栏内要注明清楚。对全部不受理或者部分受理的,按照规定,要正式发出不受理通知书,说明不受理的具体原因,因此,应在此栏内注明不受理通知书的编号。
5.2.1 负责人:具体负责承办受理机构的负责人签字,可按照各自的许可程序的有关要求决定。如国家质检总局可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负责人或者主管负责人;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为局主管负责人或者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人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负责人。
5.2.2 受理编号:由受理批准单位在受理后填写,编号方法同其许可证编号相同,但序号可不一致,另外后面的日期为同意受理后的年份。6 第4页
6.1 近几年压力容器设计数量(台)
填写在申请前一个有效期内(一般为4年)设计的压力容器数量,新申请的可以不填写,年份可填写2004、2005等。
6.1.1 级别: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本栏标明的级别供参考。6.1.2 数量合计:按设备级别和年份,填写总的设计台数。6.2 近几年压力管道设计数量(项)
填写在申请前一个有效期内(一般为4年)设计的压力管道数量(按工程项目填写),新申请的可以不填写。年份可填写2004、2005等。
6.1.1 级别: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本栏标明的级别供参考。6.1.2 数量合计:按设备级别和年份,填写总的设计台数。7 第5页
7.1许可有效期内设计典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情况
填写与申请要求相对应的设计典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情况,复查时为有效期内(一般为4年)的设计情况。如同时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按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顺序填写。如一页不够,可增加页数。
7.1.1工程项目:按设计的项目名称填写,一般应当同合同一致。7.1.2 类别:同4.1.1。7.1.3 级别:同4.1.2。
7.1.4 名称: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实际名称填写。7.1.5 设计日期:填写实际设计完成日期填写。7.1.6 设计参数:
填写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参数。7.1.6.1 压力(Mpa):填写设计压力。7.1.6.2 温度(℃):填写设计温度。7.1.6.3 介质:填写设计运行的介质。
7.1.6.4 规格:填写压力容器主体、压力管道主管道的设计直径。
7.1.7 设计人:填写负责压力容器主体、压力管道主管道的主要设计人员。7.1.8 校核人:填写负责压力容器主体、压力管道主管道的校核人员。
7.1.9 审核人:填写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审核人员。7.1.10 审定人:填写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审定人员。
7.1.11 设计质量评定等级:按照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对设计要进行设计质量评定,此栏填写评定结果的等级。
7.1.12 制造(安装)日期:填写所设计的压力容器用于制造、压力管道用于安装的日期。
7.1.13 制造使用情况:填写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制造、使用过程中的情况,是否存在与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