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周伦礼)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周伦礼,男,汉族,1965年11月4日出生,住重庆市万盛区鱼田堡工人村41号4-2,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张贤荣,男,汉族,1966年3月25日出生,住重庆市荣昌区兴隆一街9号4单元7-1,身份证号码***219,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马成坤,男,汉族,1965年2月22日出生,住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政通街1号,身份证号码***214,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代利,女,汉族,1980年4月23日出生,住重庆市荣昌区兴隆一街9号4单元7-1,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申请贵院依法对三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价值为100万元。事实与理由:
周伦礼诉张贤荣、马成坤、代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为防止三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便于今后执行的顺利进行,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保全三被申请人的财产(张贤荣、代利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兴隆一街9号4单元7-1房屋一套、马成坤的房屋一套,车位一个,张贤荣车牌为渝C3V163上海大众轿车一辆、车牌渝C22266捷豹轿车一辆、马成坤车牌渝C80113帕萨特轿车一辆),价值为100万元。
为防止错误保全,申请人愿提供产权号为北新高房地证2009字 第05507号房屋一套为保全提供担保,并依法承担错误保全产生的民事责任。
此致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周伦礼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