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预约申请”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送货预约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预约申请”事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网上受理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走访、微信、电话、窗口等方式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预约申请的情形。
第三条 走访预约申请是指客户经理在走访市场时,零售户(无证户)向客户经理提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申请。
第四条 微信预约申请是指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县局提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申请。
第五条 电话预约申请是指申请人通过电话通讯方式向烟草专卖部门提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申请。
第六条 窗口预约申请是指申请人在烟草服务大厅窗口向烟草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提出的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申请。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专卖部门要加强微信、电话等网上预约申请方式的宣传,积极通过客户经理走访、电视报刊媒体、移动办证车辆,宣传推广微信公众号和网上预约申请方式。
第八条 客户经理在走访市场过程中,发现零售户有办证需求时,要积极向零售户宣传微信公众号,指导零售户通过微信提出办证预约申请,并及时将办证需求反馈至县局专卖办。
第九条 专卖办负责研究制定“预约申请”事项的工作流程,县局法制部门负责对相关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 专卖办设内勤岗位,负责办证“预约申请”事项的登记记录及信息传递工作。
第十一条 专卖办内设“移动办证服务大厅”,含两名证件管理员,负责“预约申请”事项的上门许可服务工作。
第三章 办理流程
第十二条 专卖办内勤每日对客户经理反馈或申请人通过微信、电话、窗口提出的办证“预约申请”事项进行登记,并及时将信息传递至“移动办证服务大厅”。
第十三条 “移动办证服务大厅”在收到“预约申请”事项之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开展上门服务,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完成许可事项的受理、勘验、审查、决定和制证送达工作。第十四条 专卖办应建立“预约申请”事项管理台账,由证件管理员每日对“预约申请”事项记录,每周对“预约申请”事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遗漏的,及时处理。
第四章 责任义务
第十五条 申请人提出“预约申请”,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证件管理员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保密,不得发生以下行为:
(一)制作、复制、传申请人信息;
(二)随意变更、修改、伪造申请人资料信息;
(三)冒用申请人名义进行预约申请;
(四)泄露、传播申请人资料信息。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证件管理员在办理“预约申请”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局法制部门发出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超过规定时限办理许可业务的;
(二)擅自更改申请人资料信息,违规办理许可证的;
(三)因违规操作引发申请人投诉的;
(四)其他违反规定,影响烟草企业形象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