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程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程序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按如下程序进行:
1、生结业证、全国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学院政治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到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
2、以上审查合格者,在研究生处领取交费单并于财务处交纳答辩费。
3、缴费后将发票复印件交研究生处1份,填写一式两份。
4、由各院(系)指定或申请人员自找导师指导论文,申请人员开始撰写论文。并
将预计答辩时间报到相应院(系),以便各院(系)安排答辩日程。如需变更答辩时间者须在答辩前两个月报相应院(系)。
5、答辩时间安排一年两次:分别是5月15日始至6月10日止;12月2日始至
12月20日止。学位授予时间为每年7月份。
6、硕士论文撰写与装订依照《硕士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
7、请各学位点安排学生在论文装订前到研究生处领取论文封皮。
8、申请人员须交论文一式10份{三位评阅人各1份、五位答辩人员各1份、导师
1份、系留1份、学生1份、交研究生部1份、交图书馆1份并1份电子版(电子版需从网上提交,具体办法请登录我院图书馆网站查阅)}。各院(系)于答辩前一个月将论文按前述要求分别交到相应的教师(评阅人)或部门。
9、申请人于答辩前下载、、、表、聘函等材料,完成后交予该学位点。
10、各学位点于答辩前以系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部领取表决票等材料。
11、各学位点以系为单位于答辩前一个月将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答辩安排(请各学位
点到网上下载答辩安排表)报研究生部。答辩安排内容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评阅人姓名及单位、记录员等(外校人员需注明身份证号)。
12、6月10日到6月15日(12月15日到12月20日)为各学位点审核汇总答
辩材料时间。各学位点务必按要求签字盖章。
13、6月15日(12月20日)前各学位点务必将答辩材料的原件及硕士论文(一份)
以系为单位报研究生处,各学位点保留一份答辩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案。
14、6月15日到6月20日(12月20日到12月25日)研究生处审核学位材料。
15、6月20日到6月25日(12月25日到1月5日)院学位委员会审核。
16、6月25日到6月底(1月5日到放假前)研究生处将学位材料整理归档。
17、7月初毕业典礼。(12月份答辩通过者,其学位授予时间在第二年的7月)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