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李某某(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李天昊,男,1997年7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329-8号1单元701室。电话:*** 法定代理人:史霞,女,1969年12月26日,汉族,现住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329-8号1单元701室。电话:***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该起交通事故共造成损失161795.59元,其中医疗费39061.9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日*26天=1300元;营养费20元/日*26天=520元;交通费1503元;护理费39333元;残疾赔偿金13856.5元/年*20年*20%=5542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轮椅和称1351.6元;鉴定费3300元.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在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120,000元(其中医疗费10000元,其他损害110000元)
2、上述损失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的不足部分41795.95元,由被告王正威、倪宪来、韩冰对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由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申请人李天昊诉王正威、倪宪来、韩冰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具体赔偿事宜需以鉴定结论为依据。现依据哈市一医司鉴字【2011】第157号司法鉴定结论,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特向贵院请求变更诉讼请求,请求依法支持。
此致
香坊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201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