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申请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会实践个人申请表”。
西安理工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申请书
我叫,是学院级班学生。本人自愿
参加2012年暑期学校(学院)集中组织的社会实践服务队赴省市县(区)开展的实践服务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任务、实践地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清楚了解,仔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1(2002年9月1日生效)。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1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
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
承担。
申请人(签字):
2012年月日 1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