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社会实践(调查)实施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学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华水政„2013‟249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社会实践(调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社会实践(调查)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社会实践(调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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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4日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社会实践(调查)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社会责任
感、培养自立自强精神,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实践(调查)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实践能力、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增长才干为主要目的,以教学实践、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为主要内容,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接触社会、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成为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社会实践(调查)是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培
养计划中实践教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完成学业的必修实践环节。社会实践(调查)活动要和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与学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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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相结合、与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相结合,坚持全员参与、实践育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调查)采取集中组队、指定选题和自主选题3种方式。学校鼓励专业教师指导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
人和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学生社会实践(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学院社会实践(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实行学校教务处、思想政治教育学院、校团委、各学院共同负责制。
校团委负责集中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的总体规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活动指导、监督检查、总结表彰等; 教务处加强社会实践(调查)教学环节的教学和质量管理,学生社会实践(调查)的学分认定、考核管理、工作量认定等;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根据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特点和
学校总体要求,负责确定社会实践(调查)的课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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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社会实践报告(调查)的批阅、成绩的评定与录入; 各学院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宣传动员、制定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和帮助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和总结考核工作。
第七条学生应当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确保活动质量。
(一)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参加社会实践(调查),保证在大学三年级之前完成社会实践(调查)时间不少于4周,撰写1篇不少于1500字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二)社会实践(调查)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及实
践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保证安全,尊重当地风俗民情,认真按计划完成实践(调查)任务。
第八条各学院应当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社会
实践(调查)汇总表》。《社会实践(调查)汇总表》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于每年9月份分别报学校教务处和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备存。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将社会实
践(调查)报告和社会实践(调查)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规范存档。
第三章考核
第十条学校按学年对各学院开展社会实践(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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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活动进行考评总结。考评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评办法由学校教务处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根据考评结果,学校评选社会实践(调查)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等,并给予表彰。
第四章成绩评定
第十二条社会实践(调查)学分为1学分,成绩评定与录入在第5学期完成。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记载。
第十三条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成绩由思想政治教育学院根据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实际效果评定,并按规定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社会实践(调查)考核不及格的,不安排补考,学生应当利用假期补做。补做社会实践(调查)的学生应当参与学院的集中社会实践(调查)队,不得单独完成。补做的成绩以“重修”记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2012级学生开始施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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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年12月24日印发—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