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爱耳日宣传活动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活动
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残联、教育、卫生计生、环保、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行动,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地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普及相关知识
各市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宣传效果,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海报、板报、科普读物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广泛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及爱耳护耳知识;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专业人员,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开办专题培训、讲座、咨询等形式向听障儿童、年轻父母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展示康复成果。
(三)抓住宣传契机,全面推进工作
各市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努力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听力健康咨询、听力筛查、助听器验配和科普知识宣讲等便民服务相结合,组织实施好国家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免费植入、免费手术及康复训练,0-6岁贫困聋儿助听器免费适配及康复训练和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以及省0—6岁聋儿免费适配助听器和免费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项目;积极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与耳科临床治疗、听力语言康复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要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加大对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投入,鼓励更多爱心力量参与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活动。
(四)做好宣传总结,及时上报资料
各市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6年3月6日前报送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五、宣传口号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切实保障听障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积极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听力语言康复三原则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