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辞职报告 老板提前辞退(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给老板的辞职报告”。
第1篇:辞职报告:我决定炒了老板
本人工作于浙江省杭州文三路某写字楼内,在杭州xx机电设备公司任职。暂时担当多项职务,月薪2100元。
这件事我想了就生气。周六本是休息天,我家里的事情表太多哦。老板又要求我周六陪他去见一客户,要我下午不要安排私事。加班对我来说正常得很,不加班才是意外。周六下午我等到4点半,还是没有收到老板的消息,我满以为事情就此作罢了,所以安排家里老小全体外出就餐。4点40分老板来电话要求我7点左右赴约,我表示晚上已有安排了,于是就问他9点以后可不可以。老板的骂声顷刻间不绝于耳,即刻在我家属面前现场直播。
我已决定下周一辞职,并仿效rebecca对他抨击一番。
因为我们有周一交工作报告的习惯,我刚借用报告喷了一半,先拿出来出口恶气。
我没有炫耀的想法,只是想让所有老板知道:老板太凶了,员工是要跑的!(上周在集体看了《穿普拉达的女王》后的一致看法)
终于写完了,全文如下,明天炒了他!
工作报告:
亲爱的朱总,在您看完这份工作报告之前,请别急着以鄙夷的眼光、暴戾的心态把它撕了。这里面的每一字句都是经过我反复斟酌、再三思考而成。既然是工作报告,希望您撇开朋友关系,单单以老板对员工的心态,心平气和地看完。或许您会对我抱以“白眼狼”之类的评价,谢谢,我受之有愧,只求做您踏上成功塔顶的一块过路砖而已。
首先,还是要万分感谢您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帮助,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省略n字)。后文中若有言语冒犯之处(下文起称呼“您”将改为“你”),望请见谅。
很抱歉,我没打算就周六发生的事向你道歉,因为同样的错误在你身上已发生过多次,只是对下属没有时间观念的你习以为常罢了。
废话不多说了,我就昨天不愉快的“周六门”(saturdaygate)事件的始末作个陈述吧。
上周五下午我被告知:周六下午不要安排私事,有关大金空调的工作须与林总见面。“下午”的定义是什么?根据《词海》中解释:指13:00~17:00的时间段,之前叫“中午”,之后叫“傍晚”或“晚上”。而事实上你在16:40来电话告诉我:见面时间改在晚上。我很礼貌地和你说晚上我已经安排了家庭聚餐。不明白你是否清楚聚餐(dinner)和晚饭(supper)的区别,对于你提出的吃完马上赶过来的要求,我委婉地回答你:只能在21:00以后赶过来了。或许是由于对方原因导致这样的工作安排,但是我觉得我没有理由为你那糟糕的、随心所欲的日程安排买单。
周六、周日是我的休息日,一星期积累下的家庭私事都须在这两天内完成。对于周六下午加班的要求我本无丝毫睚眦。但是整整一下午的等待在你嘴里却成了不懂得请示的愚蠢行为。说得不客气,我怎么知道你几点起床?几点打电话?约在几点?若要我请示,那我是该在13:00?14:00?15:00?还是16:00?
第2篇:辞职报告_我决定炒了老板
辞职报告:我决定炒了老板
本人工作于浙江省杭州文三路某写字楼内,在杭州xx机电设备公司任职。暂时担当多项职务,月薪2100元。
这件事我想了就生气。周六本是休息天,我家里的事情表太多哦。老板又要求我周六陪他去见一客户,要我下午不要安排私事。加班对我来说正常得很,不加班才是意外。周六下午我等到4点半,还是没有收到老板的消息,我满以为事情就此作罢了,所以安排家里老小全体外出就餐。4点40分老板来电话要求我7点左右赴约,我表示晚上已有安排了,于是就问他9点以后可不可以。老板的骂声顷刻间不绝于耳,即刻在我家属面前现场直播。
我已决定下周一辞职,并仿效rebecca对他抨击一番。
因为我们有周一交工作报告的习惯,我刚借用报告喷了一半,先拿出来出口恶气。
我没有炫耀的想法,只是想让所有老板知道:老板太凶了,员工是要跑的!(上周在集体看了《穿普拉达的女王》后的一致看法)
终于写完了,全文如下,明天炒了他!
工作报告:
亲爱的朱总,在您看完这份工作报告之前,请别急着以鄙夷的眼光、暴戾的心态把它撕了。这里面的每一字句都是经过我反复斟酌、再三思考而成。既然是工作报告,希望您撇开朋友关系,单单以老板对员工的心态,心平气和地看完。或许您会对我抱以“白眼狼”之类的评价,谢谢,我受之有愧,只求做您踏上成功塔顶的一块过路砖而已。
首先,还是要万分感谢您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帮助,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省略n字)。后文中若有言语冒犯之处(下文起称呼“您”将改为“你”),望请见谅。
很抱歉,我没打算就周六发生的事向你道歉,因为同样的错误在你身上已发生过多次,只是对下属没有时间观念的你习以为常罢了。
废话不多说了,我就昨天不愉快的“周六门”(saturdaygate)事件的始末作个陈述吧。
上周五下午我被告知:周六下午不要安排私事,有关大金空调的工作须与林总见面。“下午”的定义是什么?根据《词海》中解释:指13:00~17:00的时间段,之前叫“中午”,之后叫“傍晚”或“晚上”。而事实上你在16:40来电话告诉我:见面时间改在晚上。我很礼貌地和你说晚上我已经安排了家庭聚餐。不明白你是否清楚聚餐(dinner)和晚饭(supper)的区别,对于你提出的吃完马上赶过来的要求,我委婉地回答你:只能在21:00以后赶过来了。或许是由于对方原因导致这样的工作安排,但是我觉得我没有理由为你那糟糕的、随心所欲的日程安排买单。
周六、周日是我的休息日,一星期积累下的家庭私事都须在这两天内完成。对于周六下午加班的要求我本无丝毫睚眦。但是整整一下午的等待在你嘴里却成了不懂得请示的愚蠢行为。说得不客气,我怎么知道你几点起床?几点打电话?约在几点?若要我请示,那我是该在13:00?14:00?15:00?还是16:00?
第3篇:工作报告没写好,老板不耐烦,后要辞退我
工作报告没写好,老板不耐烦,年后要辞退我杨洋大学毕业后,在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这马上到年底了,主管让他写份部门工作报告。杨洋熬了几天几夜,才将初稿写出来。他拿去让主管看。在往主管办公室走的时候,杨洋心里七上八下的,我对有的业务不是很了解,不知道写得对不对,主管要是不满意怎么办。果然,主管看完后说,你没有写清楚,回去再修改、补充一些。杨洋问主管该怎么改,主管说,你可以参照一下往年的文件,就在A文件夹里,还可以借鉴一下另一份文件。杨洋听得有些晕头转向,就说,您能再说一遍吗?我没有记住。主管就又重复了一遍。最后杨洋问,另一份文件在哪儿呢?主管说,当然是在公司资料库里。杨洋走出主管办公室,叹了一口气,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下完了,报告没写好,还记不住文件名,刚才主管说得那么快,估计已经不耐烦了。最后说到文件“当然”在公司资料库里,显然是瞧不起我了,认为我能力不行。明年他会不会辞退我呢?杨洋为这事忧心忡忡,报告越改越乱,跟女朋友关系也出现了危机。主管发觉后,就把杨洋叫来谈话。杨洋说出了自己的心事。主管听到后,笑着说,你想多了。我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你这是断章取义,徒增烦恼。虽然我工作也很忙,回答你们的问题有点儿麻烦,但是总比你们啥都不了解,自己去瞎干要好得多。我是希望你们遇到不清楚不明白的问题,先来问我。杨洋听完后,心里如雨过天晴,顿觉神清气爽。他对主管说了声抱歉,又说了声谢谢,就去继续写报告。这下,注意力集中了,思路清晰,没用多少时间就写完了。拿去给主管看,他也通过了。其实,我们很多刚进入职场的人都会遇到像杨洋这样的问题,老板的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举动,本来也没什么意思,结果也不差,但是我们偏偏想太多,甚至把事情往坏处想。这是为啥呢?明天再为你分享。
第4篇:如果临时辞职没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就不给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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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遂以工时太长、公司未缴社保等为由,于5月30日通过特快专递向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公司于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及时支付5月份工资。
6月1日蔡某离开公司,后公司拒绝支付蔡某5月份工资。
蔡某于7月份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己方已履行书面通知义务,解除合同程序合法,请求支付5月份工资、解除合同补偿金、补缴社保费等;并主张公司拖欠5月份工资,需支付25%补偿金。
某公司辩称: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乙方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5月31日,申请人和其他几位老乡未提前通知即离开公司,给公司造成8万余元的订单损失,应当由几位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月份工资不足赔偿公司损失。且申请人在职只有3个月时间,公司补缴了5个月的社保费,另外两个月社保费应当由---
因为申请人自己提出解除合同,且被申请人已在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前为申请人缴纳了社会保险,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的仲裁请求本委不予支持。
蔡某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蔡某手机短信中显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快递到达通知,可以认定某公司已于2010年5月30日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
某公司虽补缴了社保,但不能改变其违法的事实;
蔡某主张支付工资及拖欠工资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蔡某主张解除合同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一审法院判决:
1.支付蔡某2010年5月份工资1,元及25%补偿金292元,扣除个人承担社保费871元,尚应支付592元;---同期限是3年。合同中约定,张女士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果张女士提出辞职,需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在试用期满3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满后张女士若提出辞职,须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当日起继续工作满30天,才可离职,如果张女士违反上述公司规定,须向公司缴纳一个月的薪酬,代替提前通知期。2011年11月10日,张女士因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向食品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书,并希望能在年底之前与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因为新的工作单位要求她2011年12月1日必须到岗。
食品公司人事部门则告诉张女士:“离职手续最早也只能在2011年12月11日办理,因为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你若在2011年12月11日前执意离职,单位就要按规定扣除你一个月的工资,你自己考虑。”
张女士递交辞职申请后,一直在食品公司工作至2011年11月30日。2011---的含义,既然她签了字,就意味着她同意这项约定,签字是张女士自愿的,因此她应该遵守这条约定,而且《劳动合同法》也明文规定,职工要离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该公司的说法,调解员表示,根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行使赔偿请求权。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对辞职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食品公司返还了张女士2011年11月的工资3200元,双方在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专家点评
协议约定违法 也是一纸空文
针对此案,北京中淇律师事务所张---理工作交接,就突然离开企业,失去了联系,企业面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应如何应对。有朋友看过后说对于操作方法已经明白了,但是,这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呢?通常企业会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然后,就不再理会。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是错误的,今天,法务小编就来介绍这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首先,就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从法律角度是如何规定的?
员工不辞而别,是指拟离职员工未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辞职的,应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不辞而别的行为恰恰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了公告,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既未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公告,劳动者主张予以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知员工,说清楚相关事实,并要求员工说明未到岗的理由。员工如果未回应,企业便可以以旷工理由辞退。在此期间企业为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企业可以依法扣回。如果不足,企业可以起诉追回员工个人部分。
最后,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1、如何解决通知障碍问题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相关通知义务,故通知文本是否能有效送达成为关键。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败诉。故建议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明确“法定通知地址”,作为用人单位送达相关文件的合法途径。劳动者填写地址错误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未履行地址变更后的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地址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出现---违约金的情形,故用人单位亦无法通过设定违约金来制约此种行为。根据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用人单位而言,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并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的,根据应通知日期折算单位损失,此作为单位寻人顶岗的费用,双方协议约定在末月工资中扣除。此种做法并不与现行规定相悖,也符合企业操作实际。---工作造成很多麻烦。事实上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改变上述工资发放日期,采用当月工作,次月发放的方式,而且制度上完全可以规定,对于辞职员工当月剩余工资采用现金结算和个人签字领取的方式。这样用人单位对不辞而别的员工也有了一定的经济约束。
5、规章制度交接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的交接程序及相关要求,特别应规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结算工资,这样用人单位对该问题处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证和依据。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制度中规定,员工离厂时应交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装,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未归还物品的金额或折旧价向劳动者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