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合同的要约与承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合同的要约和承诺”。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我考二级建造师是去年的事情了,那时候也没多想,就想着考一个试试。由于有工作平时事情很多真的抽不出太多时间来进行复习,我相信今年的很多二级建造师考生们的情况和我也都是一样的。所以,去年我就听从了一个前辈的建议去103网校报了个班,他当年就是在那上的课最后考过了。后来我发现103网校的课真的挺不错的,老师讲的很好管的也很严。今年我就想着作为一个过来人给后面跟我一样没那么多时间复习的考生们一点帮助吧,总结出了一些我在听103网校课程的时候的复习资料,本文是对合同的要约与承诺知识点的总结。
(一)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进行意思表达并达成一致意见的状态,包括缔约各方接触、协商、达成协议前讨价还价的整个动态过程和静态协议。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合同成立需具备下列条件:
1、存在二方以上的订约当事人;
2、约定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二)要约
《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的生效:《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受邀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三)承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好了,以上就是我在103网校课程的指导下总结出的合同的要约与承诺知识点的复习资料,还希望能够对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有所帮助。大家要是觉得光看我总结的还不能完全理解的话,也可以去103网校的官网看一看,他家讲的真的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