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承诺书(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自愿放弃继承权承诺书”。
第1篇:放弃继承权
放弃父母房产继承权
声明书
我们的父亲xxx,母亲mmm均应病去世多年。父母养育我们姐、弟、妹三个子女:为姐xxx、弟aaa、小妹bbb我们姐妹均早已出嫁成家立业,兄弟aaa也已结婚成家有自己的家庭。我们都很幸福,因为我们各自的家庭和谐,姐妹兄弟团结友好。现在我们老村正在按政府的要求面临拆迁,依据继承法,我们姐妹和兄弟aaa一样有父母遗下房产的继承权,但考虑到父母留下的房产并不多,大多房屋均是兄弟aaa亲手自建的,经商议我们姐妹决定放弃父母遗下房产的继承权,特此声明,父母所有的房产均由兄弟aaa一人继承。谨此。
声明人:
2014年▁▁月▁▁日
第2篇:放弃继承权 继承权申请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XXXX,女,生于19XX年1月13日,住址:,身份证号:。声明的内容:
被继承人XXX,XXXX是我的父母,父母共育有子女3人即。XXX,生于19XX年1XX月X日,已于19XX年12月21日死亡,XXXX生于19XX年12月1日,已于年月17日死亡。XXX死之后XXXX未再婚。XXX、XXXX死亡后遗留有座落在XXXXXXXX号住房一套,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筑房权证花溪字第号。准入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XXX,XXXX的父母都先死于他们。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我对上述遗留房屋享有继承权份额。现我经慎重考虑,自愿声明放弃继承上述遗留房屋,决不反悔。
声明人:
二0一一年月日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XX,女,生于19XX年1月28日,住址:。身份证号:
声明的内容:
被继承人XXX,XXXX是我的父母,父母共育有子女 XXX,生于年12月1日,已于1999年12月21日死亡,XXXX生于年12月1日,已于年月17日死亡。XXX死之后XXXX未再婚。XXX、XXXX死亡后遗留有座落在XXXXXXXX26号住房一套,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筑房权证花溪字第协议,XXX,XXXX的父母都先死于他们。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我对上述遗留房屋享有继承权份额。现我经慎重考虑,自愿声明放弃继承上述遗留房屋,决不反悔。
声明人:
二0一一年月日
继承权申请书
申请人:,男,生于2日出生,住址:。申请内容:
继承人已自愿声明放弃继承上述遗留房屋,所以上述XXX、XXXX遗留的上述房屋由我XXXX一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XXX,XXXX是我的父母,父母共育有子女人即、。,生于19XX年12月1日,已于年12月21日死亡,XXXX生于年12月1日,已于年7月17日死亡。XXX死之后XXXX未再婚。XXX、XXXX死亡后遗留有座落在XXXXXXXX26号住房一套,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筑房权证花溪字第号。准入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XXX,XXXX的父母都先死于他们。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声明人:
二0一一年月日
第3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房产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性别:男,一九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
被继承人
位于
地方的房产(房产证号:)享有二分之一产权。
我是被继承人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房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月**日
第4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张艳菊,女,一九六三年八月九日出生,现住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前进路233号,身份证号码:***049
张艳华,女,一九六九年八月十三日出生,现住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永阳三路7号,身份证号码:***607
张艳辉,女,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生,现住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前进路247号,身份证号码:***028
我们的母亲李忠英于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病故,她生前遗留有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曹塘角村一组的一套砖木结构房屋,房屋面积壹佰肆拾贰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广集建(96)字第010503028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字第00107号,是父亲张世强和母亲李忠英的共有财产。她生前没有留遗嘱,也没有与其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现我们声明放弃对上述房屋属母亲遗产的继承权,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我们都已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王运莲,女,一九五零年四月十五日出生,现住现住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永阳一路91号,身份证号码:***600
我与夏修德是夫妻关系,我的丈夫夏修德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死亡,他生前遗留有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许家井六(1)组的一套房屋,房屋面积壹佰陆拾叁点贰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广集建(95)字第010408312号,他生前没有留遗嘱,也没有与其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现我声明放弃继承权,由我的第三子夏华凯继承,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我都已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