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水电工管理制度”。
水电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后勤保障,提高水电工工作质量,责任到人,减少隐患,经院委会研究决定,特作如下规定:
1、当班人员必须在岗,以保证科室及时联系。
2、水电工每天不少于二次对医院水电排查。
3、水电工对使用管理的设备器械要经常检查,保证设备、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4、每天检查,修理,更换的零部件要做好记录,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5、水电工在接到科室报修后,必须立即到位,30分钟不到们的罚50元,不能处理的报负责人,如发现能修不修,和处理滞后的,视为消极怠工,处50元罚款。
6、水电工休假按医院规定假日轮休,不得同时休息。
7、水电工必须参加考勤,工作时必须在院内,超一小时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向科主任请假。
8、水电工在非工作时间内,接突发性维修,必须无条件接受任务,否则处于50元罚款。
9、水电工使用器械工具不得外借,丢失一切由水电工负责。
10、工作不到位造成损失和后果,一切由责任人负责。
11、工作三次不到位,令其停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