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站制度4[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监站各项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安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事故快报)准确、完整地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安监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同时通知同级政府相关机构,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做好事故续报工作。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事故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的原则,每月30日前向县级安监部门填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六)建立完整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台帐和档案,档案应包括事故快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情况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