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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教育制度变迁看中国改革开放
作者:王冉 年级:12电商 学号:201224040136
摘要
从我国民办教育制度的变迁过程看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民办教育制度变迁是从开始的不允许到后来的鼓励再则最后的扶持过程。从中我们看到中国对于这一制度变化我们看到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中国起到的变化。
关键字:
中国民办教育中国改革开放变迁
一个国家强大的同时他会考虑到他,在世界的影响力度,综合国力水平,文化程度等。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中国的一个全新的转折点。然而改革开放他有很多方面的改革开放,下面我们就从中国的民办教育制度变迁这个角度看看我们中国的改革开放。
民办教育是指相对于公立学校,除国家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资金面向社会自己建立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办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部分,走向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道路,其发展速度不断加大。与此同时,其制度、政策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办教育制度变迁大致经历了从“允许”、“鼓励”到“扶持”与不断走向“规范化”的发展进程,具体阐述如下:从 1978 年到 1982 年这段时间,国家对民办教育从制度、政策上可以概括为“允许”其发展。我国的民办教育制度从 1953 年来存在有民办教育,到后来民办学校全部变成公办学校,直到从 1978 年到 1982 年这段时间又重新“允许”民办学校的存在,其制度发展可谓几经波折,到最终取得在法律制度上与其他教育同等发展的地位。“1978 年以后,国家开始允许社会力量办学,允许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学校,这些单位和个人都不用国家的财政经费,这就叫社会力量办学,现在叫民办学校。”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湖南中山进修大学成立,即第一所民办学校问世,打破了单纯由公立高校一统天下的格局。中国的民办教育开始起步,乘上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1982 年《宪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际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举办民办教育纳入我国的基本大法,这就第一次依照法律形式确立了民办教育的地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它从1976年10月,我们党一举粉碎“四人帮”,从危难中挽救了党和国家,但“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政治、思想、组织和经济上的混乱还极其严重,党的指导思想上的是非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澄清,广大干部群众强烈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方针和政策,彻底扭转十年内乱造成的严重局面。也许经过文化大革命我们深刻的感觉到很多人还是很盲目的跟从大众,没有自己的想法,从而导致文化革命的最
后不可控制局面。从这件事上我们了解到中国人的教育还不够,只有共立学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应该活跃我们教育的市场,从而我们有了我们从不允许到允许除国家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资金面向社会自己建立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活动。
从 1992 年至 1998 年这段时期,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态度是制度上采取“鼓励”其发展。其间的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特点是带有明显的市场化趋势,许多学者对民办教育的“营利性”与“公益性”、教育的市场化、产业化展开激烈的辩论,但政府对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心并没有动摇,采取“鼓励”的方针、策略。其重要标志是,1992 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我国开始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十四大”明确提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办法。”
这表明,我国的民办教育发展开始有了较为明显的向市场靠近的趋势。1993 年 2 月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首次提出: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在新形势下,跟着十六字方针,民办高校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开来。199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民办高等学校的地位,确立了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的目标。在国家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机遇下,人们群众投身、创办民办教育热情不断高涨,许多民办高等学校也逐渐增多。
在国家的这一时期,国家深深的感觉到文化的重要性,一个国家的未来就是我们的青年,而我们应该从年轻的抓起,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学习,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同时也是改变国家的命运,为中国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即使很多的学者对
于允许民办教育制度怀着很多的质疑,但是我国还是坚持鼓励民办教育。说明中国的改革开放真正的最终在公民教育和经济方面进行可改革开放并且坚定不移的走改革开放道路。
1998 年至今,国家对民办教育采取“扶持”的策略并努力使其在制度上走向规范化发展。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 2007 年的教育工作时,特别指出要继续加大力度扶持民办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这个带有指向性的报告预示着我国的民办教育要取得更大发展,除了政府的扶持之外,还要在制度上使得民办教育发展更具规划性、规范性,这与我国的“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一致的。从1982 年的《宪法》上承认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认为民办高等教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到《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规定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教育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实施,这一系列制度的规定,表明我国对民办教育的重视与扶持,民办教育的合法性也逐步得到确立起来。2006 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校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据此,教育部对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鼓励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分析和研究,并联手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长周济又在 2007 年 2 月 3 日签发了《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面简称《纲要》)中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治
理结构不健全等原因,民办高校在规范化办学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建立监事会制度,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对于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来看,我国的民办教育自改革开放以来,其制度是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这种变革的发生的根本目的是促使民办教育得到更大发展,尤其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具有特殊意义,它从法律上肯定了中国的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我国的教育事业形成了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我国民办教育经过不断摸索、实践,正在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从民办制度变化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改革开放一直在不断的摸索的道路,并且坚定不移的进行改革开放,从根源发现社会问题,从而结合马克思主义,进行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民办教育从不允许——鼓励——扶持的过程中不断的改革中。目前我国的民办教育在我国的地位已经很重要的,他不但带动我们的文化程度提高,而且带动经济发展,是我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参考文献:
附录
1、党的十七大报告解读之四(新华网)
2、民办教育的百度百科
3、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背景分析
4、改革开放以来我过民办教育制度变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