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学生会奖惩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思政系学生会奖惩制度”。
附件3: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学生会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了激励先进,惩治落后,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形成学生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订原则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办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办公室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学生会成员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奖励方式
(一)个人奖:
1.推荐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2.与各人综合测评成绩挂钩,依据我系综合测评标准,根据各成员在学生会内工作表现予以同等标准的加分。
(二)集体奖: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
第五条 评选时间
(一)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在每学年的校评比推选期间进行。
(二)综合测评在没学期开学后各班学习成绩公布以后评比.(三)个人工作奖在没学期奖学金评比期间进行。
第六条 先进的评定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由各班推选出候选人后学生会根据个人具体表现综合客观评定,进行筛选。
第七条 受到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第三章 处 罚
第八条 处罚等级
警告、记过、除名
第九条 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团支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或团支部取消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或团支部书记警告处分。
第十条 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迟到2次者、无故缺席1次者
2.不认真工作,敷衍了事者。
3.工作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者。
4.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1次者、5.工作拖延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
2.不配合上级部门,自行其事者。
3.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4.工作不认真、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2次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2次者。
6.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2次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2.工作检查审批后没有及时改正3次者。
3.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3次者,或者态度极其不端正,情节恶劣者。
4.工作检查审批后没有及时改正3次者。
5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3次者。
6工作不认真、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3次者。
7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8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9工作有重大失误者。
10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1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本会声誉者。
12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会声誉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请示常委会后决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系学生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