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发展规划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发展规划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推进我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等方面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现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处“三重一大”决策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决策,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会议及文件精神。
(二)党支部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
(三)提交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的决策参考方案,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四)提交新校区功能布局与建设方案。
(五)提交“211工程”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方案。
(六)提交“暨南大学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的申报与建设
方案。
(七)提交有关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方面规章制度的建设方案。
(八)提交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和评估委员会的决策参考方案。
(九)校级奖惩事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十)其它关系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与措施。
第四条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一)副处级和科级干部推荐、岗位调整。
(二)后备干部推荐和选拔。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包括:
(一)大学城新校区规划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与中大南方公司合作办学的有关工作。
(三)重点学科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
(四)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第六条大额资金的使用,包括:
(一)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审批制度;
(二)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1万元(含)以上集体研究决定;
(三)其他重大开支项目。
第三章 集体决策机制和程序
第七条处长全面负责发展规划处的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
问题通过处务会议集体决策。
第八条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之前将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准备材料、酝酿意见等,开会时参会同志要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等,最后由处长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并公布结果。
第九条 会议由综合科负责。
第四章 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第十条处务会议作为集体决策机构,议事中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十一条 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能举行。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对于有争议且存在严重分歧意见的事项,如无时限要求,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如有时限要求,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议决,并将不同意见写入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即: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决策形式明确、决策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方法明确。会议要将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决策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处务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处长分工并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综合科负责督办。
第十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应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以及评优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学校或部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的。
(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发展规划处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