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同盟学校公共财物及规章管理条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教师同盟学校公共财物及规章管理条约
1.学生在学校上课期间,不准在桌子、凳子及墙壁上乱刻乱画,不准破坏学校的广告牌,一经发现除恢复原样外罚款二十元,损坏严重者按原价赔偿。
2.不准旷课、迟到或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校上课由家长亲自到校或电话请假,其他人无权请假。累计三次没来上课又没请假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费不再退还。学习中间私自提前早退的学生一经发现会电话通知家长来校说明情况,两次私自早退者学校有权清退学生,学费不再退还。
3.学生在校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其他人学习,经学校教育无效者,学校有权请家长领走学生继续教育并写下保证书,再次违反者学校将有权清退学生,学费不予退还。
4.学生在学校上课期间顶撞老师或出现打架事件,学校有权立刻清退学生,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学生来校上课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必须携带的到校后可交由学校办公室代为保管,否则一旦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上下电梯要注意安全,不准乱按升降键,不准拥挤,安静有序地进出。发现有乱按升降键及破坏电梯者,学校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学校将配合物业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签字:
教师同盟学校
201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