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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安制度
保安员职责
1、值班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不畏强暴,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组织力量予以消除;
2、注意仪表形象和言行举止,礼貌待人,严格执勤,一视同仁,不擅自离岗,严把进出校门关;
3、外来人员一律要持有效证件填写“来访记录单”,并用电话与被访者联系方可进校(公务除外);
4、负责门岗责任区卫生,认真做好保洁工作,责任区保持干净,严禁在上岗期间喝酒;
5、值夜班人员要按规定经常巡视校园,提高警惕,按时开关大门,设置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值班老师、保卫处或学校领导联系,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6、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不留宿客人;
7、保安器械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
8、要服从保卫干部领导,如遇特殊情况,应服从临时统筹安排;
9、学生在校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警惕,预防和防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及学校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10、所有无法证明自己是本校的学生,暂时不予进入,在门卫处等待,通知老师,经老师确认后方可进入;
11、学生上、下学期间,严格禁止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劝导学生进出校园牵自行车而行,及时疏散门口聚集的学生,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12、上学及自修期间,禁止学生擅自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出校门,学生须持出校卡,经班主任、年段长及保卫处或政教处干部签名后方可离校(紧急情况除外);
13、放学期间要密切注意人员进出,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若发现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打架斗殴情况,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值班行政、保卫处、政教处干部或学校领导;
14、放学期间要在校门口维持交通秩序,发现可疑人员或学生集结在校门口打架斗殴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值班行政或保卫处干部;
15、校门口及通道禁止停放车辆及小摊贩,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而影响师生安全出入校门,保证道路畅通;
16、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员来访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许随意停放,不许进入教学区及进入运动场;
17、托运物品离校者要进行盘问和检查,无有关部门负责人认可,不得放行。出校物品应登记备案。
18、正常情况下,保安人员在没影响值班的情况下(星期
六、星期日)每星期可回家一次。如有特殊情况要回家必须填写好请假条并安排好值班交接工作,经保卫处干部或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校;
19、上学期间早、中、晚不得观看电视节目,要随时注意人员进出,特别是晚自习第二节结束后更要提高警惕;
20、节假日期间要配合值班人员做好学校治安管理工作,密切注意进出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与值班行政、保卫处干部或学校领导联系。
保安员执勤中应当禁止的行为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学校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保安服务
(一)门卫服务
1、内容
(1)保安员通过对学校出入的人员、车辆、物资等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维护学校安全。
(2)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学校财物流失及违禁物品流入。
(4)指导、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5)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协助学校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
2、操作规程
(1)制定门卫执勤方案
①根据合同,确定执勤方案、门卫执勤方式及所需装备等。
②门卫执勤方案需经学校审定。
③上岗前的准备。
(2)门卫勤务的实施
①验证②检查③观察
(3)紧急情况的处置
当发生干扰、破坏学校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的特殊情况时,保安员应按照应急工作预案,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或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二)守护服务
1、内容
(1)保安员通过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确保校园安全。
(2)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
(3)做好防盗、防抢等不法侵害和防火、防爆炸、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2、紧急情况的处置
遇有无关人员违规欲进入,应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制止并迅速报告、处理。
遇有无证车辆违规进入,应示意停车,对不听指挥强行闯入的,应立即报告,并记下车型、牌号、颜色等特征。
发现不法侵害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学校或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学校。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三)巡逻服务
1、保安员通过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保护学校安全。
2、通过巡逻,震慑不法分子,有效防范对学校可能造成的不法伤害。
3、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扭送有关部门处理。
4、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5、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
6、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
岗位纪律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不得超越职责权限。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3、不准刁难群众。
4、不准脱岗、漏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5、遵守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学校内部的机密事项。
6、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学校物品和接受家长赠送的礼品。
7、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瞒报。
8、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9、要爱护公物,爱护学校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