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执行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执行医嘱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临床科室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临床科室每天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临床科室护士站的文员(有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临床科室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7.临床科室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