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报告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报告制度
1.目的
加强和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杜绝瞒报、虚报事故现象发生。
2.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工程
3、安全事故报告流程
安全事故是指工伤事故、盗窃事故以及在本项目工程内发生的治安事故等
3.1 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电话通知项目部安质部、综合部;
3.2除工伤事故外,发生其他事故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通知人安质部、综合部;
3.3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或单位必须在十二小时内将事故真实经过、预防整改措施、内部处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安质部、综合部;
3.4报告表单统一采用《事故报告、整改跟踪表》;
3.5安质部、综合部需对事故做详细调查,并做出处理;
3.6安质部、综合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经理及安全总监;
3.7安质部、综合部负责安全事故通报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责任处罚
4.1 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和调查处理部门未按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上报、报告不及时或者是瞒报、虚报(与事实不符)的将对部门、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进行-3分考核;瞒报和报告虚假事故经过的,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部门、单位领导承担。
4.2如安全事故发生部门、单位因违反本制度而由此带来的劳动纠纷等其他后果,将由部门、单位领导负全部责任。
4.3安全事故责任处罚参照项目部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