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公司每月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
第三条、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四条、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第六条、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第七条、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第八条、各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单位工程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第九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性质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