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牌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⒈ 矿井坚持每旬的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旬检必须由安全生产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矿井下所有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按照“四定”原则即: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立即进行整改。
⒉ 坚持矿井领导及科室人员检查制度,矿井有关人员必须深入井下,认真检查矿井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⒊ 坚持矿井班检制度,瓦斯检查工坚持盯点包面,经常检查工作区域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安全检查员坚持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安全员认真填写每日全矿井井下的不安隐患记录表。
⒋ 矿井每旬对查出问题逐个进行排查,按有关规定对隐患的种类进行确认,对短期内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内不能落实整改的,均应结合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限期处理,并严格贯彻执行。
⒌ 各业务部门,必须按统一格式建立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并设专人负责管理,落实整改负责人,并按规定进行汇报。
⒍ 安通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台账,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督查和统计、汇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保证安全生产。
⒎ 安全管理人员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报有关领导。
⒏ 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