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单项工程分级及非正规作业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特种设备分级管理制度”。
单项工程分级及非正规作业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单项工程、突发工程的管理,强化各级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落实,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1.单项工程安全责任必须填写规范,安全措施中必须将所执行措施的重点部分和安全要点写清楚,以便于执行和监督。对于填写不规范,重点内容未写清楚的责任书,业务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整改,对不合格的责任书,安全部门有权拒绝签章,并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
2.突发性作业工程,施工单位除了要及时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外,还必须签订对该工程的“单项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在没有制定安全措施情况下作业,将给予500—1000元处罚,对造成事故的比照矿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对没有签订单项工程安全责任书的临时工程,各级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其继续作业,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500—1000元,单位正职30%挂钩考核。
3.临时工程系指施工单位作业规程中未涉及到的工程;应急工程系指施工单位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应急性工程;突发工程系指施工单位不能提前预见的工程。
4.单项特殊工程安全责任书栏目中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均需签章。有安全员参加的工程,安全员必须在监督作业人员贯彻措施完毕后,在责任书上签字。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得由一人担任。有业务部门参加的项目,业务部门要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单位负责人要对施工的全过程全面复查;项目负责人要做好工作的协调、安排和落实;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对当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单项工程的专项措施必须在现场贯彻。措施贯彻完毕后,现场作业人员均要在责任书上签字认可,方可作业。不贯彻措施不得开工。如果一个班不能完工,下一班相关人员也必须在责任书上签字,同时执行措施贯彻和签字程序,责任书可延续使用到工程完工。未贯彻措施,没有履行签字程序开工的工程,将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并对单位正职连带50%处罚。
6.临时工程签订单项工程安全责任书24小时内必须开工,愈期不开工的必须重新签订。如果愈期不重新签订责任书继续施工,将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人。
7.对于没有专项措施的突发工程和应急性工程,现场“四位一体”必须立即向安全调度、生产调度汇报。生产调度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领导和主管业务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处理办法。在同意开工情况下,现场“四位一体”人员组织有经验的老工人根据矿领导协调的处理办法制定口头措施,由跟班队干任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任现场安全负责人,验收员为监护人进行作业,安全员严格把关,重点监督,对于未按此规定进行的作业,将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2000元,对责任人处罚300—500元/人。
8.对不会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可预见的突发性工程,可不按第七条规定组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四位一体”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口头措施,由跟班队干负责,安全员把关进行组织施工。
9.对于没有专项措施的应急工程、突发工程,现场“四位一体”人员上井后要向安全调度、生产调度、主管业务部门及时汇报。当班不能处理完毕时,下一班要及时签订责任书。未按此规定进行汇报,将给责任人100元/人处罚。
10.对于临时性工程、应急工程、突发工程,队组要快速组织制定措施,并认真向作业人员贯彻,同时做好记录,所做记录要有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人员签字等内容。没有及时制定措施,所做记录不全,将给予责任单位500元处罚。
11.各作业队组及相关队组必须重视所遇到的单项工程。重点性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监督指导。队组要认真建立工程施工的记录台帐,并重点记录施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主要环节。未按此规定执行的将给予责任人100—300元处罚。
12.对于临时工程、突发工程、应急工程,若确需安排其它作业队组完成时,主管业务部门、调度室外及安全部门及相关领导要进行统一协调部署,确保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中煤二十九处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