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报告制度_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8 14:01:5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章程规章制度】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报告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报告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下载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报告制度word格式文档
下载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报告制度.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