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违纪职工处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职工违纪处分规定”。
违纪职工处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西蒙西塑料包装品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3、职责
公司各部门依据本制度对违纪职工进行处分,或依据本制度对违纪职工提出处分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企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4、工作要求
4.1 处分的类别
对违纪职工的处分共分六类: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4.2 警告
4.2.1 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由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1)一年内迟到和(或)早退两次及以下的。
(2)工作时间聚众聊天的,工作场所打闹、嘻笑、大声喧哗的(3)工作时间串岗或无正当理由脱岗十分钟之上的。
(4)工作时间内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不佩带员工牌的。
(5)倒班作业职工,不进行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彻底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6)在非指定地点吸烟或乱扔烟头,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坏、破坏、浪费公司财物,造成的损失在200元以下的。
(8)散布流言、谣言,影响职工团结查证属实的。
(9)劳动态度差,有不利于工作开展的言行,查证属实的。
(10)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活动的,或在培训、会议、活动中替人签到或找别人代替自己签到的。
4.3 记过
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由公司给予记过处分,并受以200元的罚款。
(1)一年内迟到和(或)早退两次以上四次以下的(2)一年内旷工达两个工作日以下的。
(3)故意损坏、破坏、浪费公司财物,造成的损失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
(4)违章操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的。
(5)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
4.4 记大过
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由公司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受以400元的罚款。
(1)一年内迟到和(或)早退四次的。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两个工作日以上四个工作日以下的。
(3)故意损坏、破坏、浪费公司财物,造成的损失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的。
(4)违章操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
(5)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6)工作时间打游戏、娱乐、阅览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的。
(7)未经批准,私自带外来人员参观公司生产区、实验室、试验线且未造成泄密等严重后果的。
4.5 降级降职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公司将给予其降级降职一级的处分,期限为半年。后果特别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1)半年考核中,考核为不称职的。
(2)负责的岗位(部门)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死亡的。
(3)岗位(部门)负责人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的。
(4)负责的岗位(部门)工作失误影响公司发货,导致恶劣影响的。
(5)岗位(部门)负责人大局意识不强,配合意识较差,工作推诿,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于岗位(部门)出现的违章违纪、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不良现象或意外故意隐瞒、包庇、不上报、不处理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
4.6 留用察看
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期限为一到三个月。留用察看期间,发烟台市最低工资。
(1)不服从上司管理,态度恶劣,公然顶撞的。
(2)工作时间睡觉的。
(3)宿舍、厂区内打架、斗殴、赌博的。
(4)故意损坏、破坏、浪费公司财物,造成的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5)违章操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下的。
(6)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较大伤害的(住院费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
(7)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
(8)对外生产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谋取个人不当利益1000元以下的。
4.7 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对于严重违纪职工,公司给予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顶撞上司,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
(2)一年内迟到和(或)早退五次及以上的。
(3)一年内旷工四个工作日以上的。
(4)一年内发现两次睡岗的。
(5)留用察看期间又有违纪行为的。
(6)工作中故意弄虚作假,包括:瞒报质量事故或质量意外、作假记录、篡改数据、通过虚假手段多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的作假行为。
(7)利用公司条件从事个人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8)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9)偷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分的。
(11)泄漏或故意泄漏公司秘密的。
(12)私自转让公司专利、专有技术、技术资料等知识产权的。
(13)因工作失误造成他人身伤害(住院费超过2万)、死亡的。
(1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0元的。
(15)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16)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以上的。
(17)故意损坏、破坏、浪费公司财物,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18)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的。
(19)组织、策划、煽动职工采取怠工、罢工等消极行为的。
(20)对外生产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谋取个人不当利益1000元以上,但尚不足以受到法律制裁的。
4.8 处分程序
职工违纪后,由部门按照本制度,提出处分意见,并报公司工会。经公司工会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企管中心起草正式的处分决定,送达本人。除警告处分,只发往职工所在部门外,其它的处分决定发往公司领导及各部门。
4.9 附加处罚
职工的违纪行为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给予上述处分外,附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对违纪职工的经济处罚、经济赔偿从职工月收入中扣除;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职工离公司前需一次性付清;对于被公司起诉的职工,根据法院的裁决执行。
5、附则
本制度由企管中心负责解释和各部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