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激励员工提升素质,减少或杜绝不良行为,特制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员工工作纪律、日常行为、礼仪规范和奖励、惩处等相应制度,使员工行为有所依据,使公司管理实现标准化、制度化。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3.本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品行端正,遵守规章制度,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因拾金不昧或好人好事被媒体表扬者;
5.在公司内部或由公司指派参加的各类比赛中获奖者;
6.为维护公司利益或声誉而提供热情服务,被客户、接洽公司、上级领导表扬者(以送来锦旗或表彰证书为准);
7.其他被公司认定可列为嘉奖条款的行为。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在(一)项1—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3.勇于检举揭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使公司减少和免受经济损失者;
4.其他被公司认定可列为记功条款的行为。
(三)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 “记大功”或“奖金”
1.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而挺身而出助人者;
3.对于舞弊或有严重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4.对国家社会有特殊贡献或功绩,提高公司声誉者;
5.其他被公司认定可列为奖金或记大功条款的行为。
第六条 奖励说明
1.一年内三次受到通报表扬者,记功一次;
2.一年内两次受到记功者;记大功一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一)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内不按照公司的管理规定着工装上岗;
2.办公区脏乱,影响公司形象;
3.不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培训;
4.工作时间不开启手机,公司不能及时与之联系;
5.外出未说明去向,工作时间短时间串岗、溜号;
6.办公区内不按公司着装要求;
7.女员工带大耳环、长耳坠,化浓妆,染怪色发、怪颜色指甲,行为举止不雅;
8.男员工留长发或光头,留大鬓角、蓄须,身体明显部位不许有纹身;
9.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举行的集体活动者;
10.延误签呈的审批,致使耽误工作者;
11.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1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慢者;
13.其他被公司认定可列为警告条款的行为。
(二)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工作态度不认真,发生轻微责任事故的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内的;
3.私下议论他人,不利团结者,造成当事人不利影响的;
4.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者,以致于影响工作造成轻微损失者;
5.在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内吵闹,说脏话、粗话,扰乱工作秩序者;
6.工作态度不佳,上级主管交待的常规或临时性工作故意拖延不办者;
7.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8.其他被公司认定可列为记过条款的行为。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降级”处分
1.未经允许擅自复印、抄录公司图表、资料、文件;
2.在工作岗位发生与工作无关的纠纷,经劝说无效,影响工作秩序者;
3.未用规范的礼仪程序,接待来公司办事的客户、合作伙伴及其他外来办事人员,被客户、合作伙伴及其他外来办事人员投诉的,影响与公司合作者;
4.在执行管理时照顾个人关系,不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影响者;
5.工作期间,有威胁侮辱相关工作人员情节较轻者;
6.工作时间玩麻将、扑克,或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7.在工作时间或午休时间酗酒,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8.未经允许将公司明令禁止携带的物品带出公司者;
9.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0.丢失公司印章、资质、证件、重要文件没有及时报告公司或及时履行补救措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
11.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00至5000元者;
12.以上行为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赔偿经济损失;
13.其他被公司认定可列为记过条款的行为。
(四)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处分
1.新聘员工(在试用期间)、临时工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工作纪律者;
2.员工私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在工作岗位打仗斗殴,侮辱、漫骂同事、管理人员及不服从处罚者;
4.员工拒不服从公司岗位调配,或无正当理由故意推延报到三日以上者;
5.故意破坏公司设备设施和其他公共财物者;
6.玩忽职守,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金额达5000元以上者;
7.泄露公司重大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金额达5000元以上者;
8.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金额达5000元以上者;
9.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利用职权牟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0.欺骗公司,弄虚作假,伪造公司印章、文件、记录,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假冒公司名义办私事,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11.本职工作外,与其他公司从事经营性兼职,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12.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罢工、集会、干扰日常工作者;
13.恶意诋毁公司领导、同事、客户、合作伙伴声誉的;
14.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15.故意隐匿客户和外来办事人员财物者;
16.开具假证明、假诊断者;
17.公开违抗公司或主管命令者,并有严重侮辱或恐吓行为的;
18.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1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20.营私舞弊、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严重损坏公司名誉者
21.盗窃、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和重要文件的;
22.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被培训转岗仍不符合岗位要求者;
23.参加非法组织者;
24.吸食毒品者;
2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恶意挑拨劳资关系者;
26.不经公司允许擅自挪用财物者;
27.连续无故旷工2天或全年无故旷工累计达3日以上者;
28.记大过达2次者。
29.其他公司依法认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者;
30.以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外,酌情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惩罚说明
1.一年内三次受到警告者,记过一次;
2.一年内受到两次记过者,记大过一次;
3.一年内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4.凡一年内受到四次警告者或两次记过者或一次记大过者,不得提薪、升职。
第九条 奖惩程序
1.违纪员工处罚均由行政部负责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负责人审核,行政部下达违纪处罚通知单,经被处罚员工签字确认后,如有罚款发生,由行政部报财务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确有违纪事实拒不在当罚款通知单上签字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报财务在当月工资中加倍扣除。
2.员工因表现出色受到奖励,由员工所属单位提交报告,行政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表彰资料由行政部存档,由行政部统一出据奖励通知单,受奖励者到财务部领取奖金或奖品。
3.由行政部负责进行员工季度、年度奖惩情况汇总,奖惩结果与年度评优考核挂钩。
第十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第十一条 以上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