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畜牧水产局车辆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常宁市畜牧水产局车辆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 公务用车管理范围及管理主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用车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为领导和单位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按照“车辆定编、人员定岗、规范行为”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务车辆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派车制,由办公室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公务用车。
第三条 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及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和驾驶员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纪检组负责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督查。
第二章 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
第四条 办公室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不得私用,如因特殊、紧急情况,确需因私用车,需经局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停放车制度,并坚持派车签到制,确保安全行车。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在规定停车地点的,可由驾驶员和乘车领导共同 1
选定安全停车场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未按要求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伤或被盗的,损失由驾驶员全额赔偿。双休日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局停车场。
第三章公务用车加油管理
第六条 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制度。
第七条驾驶员统一在办公室提供的加油站内加油。
第八条 购油支出发票须经办公室审核,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九条 公务用车出差加油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第四章 公务用车维修管理
第十条 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维修厂家由局党组研究确定。车辆维修包括修理、装璜等,严禁超原配置标准装修以及增添与车辆行驶性能无关的设备。
第十一条 车辆维修后,定点维修厂家将维修发票、定点维修、装潢结算明细单等报办公室审核、登记,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费用支出手续。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出差(市外)途中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随行负责人证明并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凡违反“六条禁令”的,要从严进行查处,并做出相应处罚。
1.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
2.严禁酒后驾车。
3.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
4.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严禁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6.严禁参与赌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 月 日起试行。
常宁市畜牧水产局
二0一一年 月日